西安市阎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阎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阎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发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自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条例》,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我委在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90余条,公开范围包括计划报告、重大项目、价格和收费、工作动态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诉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要求,我委及时准确更新各栏目信息,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严把信息质量关口,严格实行信息编写、审核、报送、发布等各环节把关负责制,由科室、分管领导审定,重要信息由主要领导审签。实行保密审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核。

(四)平台建设情况。进一步发挥好网站平台作用,有序、

及时发布各类信息,本年度未出现空白栏目、超期未更新栏目。

    (五)监督保障情况。进一步健全了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全委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定期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情况,要求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严格把关公开的信息,保证公开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真实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70.3348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群众需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等问题。2024年,我委将继续按《条例》及政务公开相关要求,加大工作力度,

进一步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优化信息公开形式,健全信息审核、报送、公开运行流程,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时效,积极适应和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需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