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阎良区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持续深化我区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累计通过阎良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20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113条,公示公告类信息37条。着力做好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发布信息152条,及时公开学校信息、招生入学、学区划分等信息,重点公开教育局年度部门预决算。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通过市民热线12345、区政府门户网站累积受理事项334件,按时办结率100%。已于2023年6月20日废止《西安市阎良区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规范性文件。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围绕教育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流程,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公开信息准确可靠,全面做好基础信息公开和义务教育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四)平台建设

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扩大政务开放参与,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平台,积极利用微信公众号扩大影响力,全年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教育政策、先进典型、教育动态、重大活动等各类信息380条,粉丝量达29853人,整体运行良好。

(五)监督保障

加强机制建设,完善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强化信息发布的管理与审核,切实把好政治关、政策关和文字关。坚持内外监督相结合,及时向群众更新投诉举报电话,确保民意畅达,听取群众意见并结合实际做好整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作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规范性文件0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5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

0000000

(七)总计

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平稳有序,但在具体工作中,主动公开意识还需加强,主动性不够,信息发布不够及时。为此,我们一是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覆盖面,拓展主动公开的形式和内容,及时准确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信息,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时效性,强化工作责任落实,提高主动公开意识。三是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把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扩展信息来源和范围,提高公开实效,提升服务质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西安市阎良区教育局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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