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西安市阎良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按照区政府办《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现就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农业农村领域政策法规、项目征集、涉农补贴等各类信息。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0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未收到网络、信函、传真等形式申请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同时,未收到舆情信息,也没有发布规范性文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程序,直接落实责任到人,报送主体、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把关审核,在规定的制发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严谨扎实进行公开;完善网站管理有关规定,凡是拟公开发布的稿件均经过审查,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准发布,切实把好政治关、政策关和文字关,确保公开信息权威、安全、及时。

)监督保障

我局在政府网站将领导基本信息、机构职能、直属机构、执法事项清单、执法流程图、执法人员信息、执法结果等信息一一进行更新,主要目的是方便为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深度与广度不足。部分信息披露不充分,历史数据回溯更新滞后,部分栏目内容长期未动态调整,导致公众获取信息存在局限性。二是互动性与回应性较弱。存在沟通不畅问题,对部分群众咨询的个性化信息答复周期较长;政策公开后缺乏与公众的双向互动

改进情况:一是深化内容建设与动态管理。围绕群众关切的重点信息,定期开展历史数据补录与栏目优化;明确各栏目责任人和更新频次,确保信息的时效性与完整性。二是强化互动服务与公众参与。针对高频政策问题,定期整理公众意见并形成政策解读补充内容,提升回应的精准性与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西安市阎良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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