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西安市阎良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

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中心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相关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阎良区政府网站为依托,规范公开程序,深化公开内容,主动更新信息,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大力推进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保障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中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主动公开情况:区城改事务中心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共 8条,其中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
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000
行政规范性文件0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000000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0000000
2.重复申请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000000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000000
3.其他0000000

(七)总计

000000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公开为常态”原则理解不深,信息公开范围存在不够规范及时,监督力度不大等问题。

下一步,我中心按照工作部署,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实现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话语权,接受群众的监督,不断促进城改工作向前发展,为区域经济发展及城市建设作出贡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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