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阎良分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现将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阎良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在主动公开方面,分局按照要求主动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公开内容,通过阎良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公示公告、生态环境保护事项清单、排污许可证、注销、污染源排放登记到期延续等事项信息12条,维护机构信息7条;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公开执法信息11条;公示环评受理审批、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变更、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等重点业务信息59条;发布部门动态信息25条。同时,在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同步上传部门动态信息25条。

(二)在依申请公开方面,2025年,分局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个。(不予公开,属于行政查询事项,事项已办理)

(三)在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对网站信息进行全面梳理,对标省生态环境厅网站优化信息分类管理;进一步优化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制作《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批单》《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栏目新增申请表》,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及保密审查要求。

(四)平台建设情况。主要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发布政务信息,不存在其他政务新媒体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2025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受到责任追究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

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

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阎良分局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工作,在主动公开基础事项、规范信息管理流程等方面取得一定进展,但结合公众需求和工作实际,仍存在公开内容深度不足等问题。2026年分局将从以下两方面加以改进:

(一)强化宣传引导。通过线上专栏解读、线下培训等形式,普及公开政策,畅通咨询渠道,调动公众参与生态环境监督的积极性。

(二)深化公开内容。组织内部培训,丰富公开内容,更新重点工作进展,增强信息实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阎良分局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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