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交通运输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西安市阎良区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规范公开工作流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我局及时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工作动态24项,办结群众诉求类15项,财务类信息9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4项,主动公开机构领导、机构职能、内设机构、监督投诉等信息10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5

行政强制

13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部分领域的信息公开仍停留在结果公开层面,细节信息公开不够充分。面向公众需求的服务类、便民类信息整合发布有待加强。二是队伍专业能力与新时代公开要求存在差距。面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储备和综合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改进措施:一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严格对照上级政务公开要点及标准指引,聚焦交通建设、运输管理、行政执法、财政资金等核心业务,细化公开内容。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专项培训与学习交流,着力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和新媒体应用能力,为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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