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西安市阎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紧紧围绕物业、供暖、燃气安全、房地产等民生关切问题,坚持为民服务理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平台建设,规范公开流程,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阎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区政府政务公开办要求,及时通过区政府网站转载发布了相关重要政务信息87条,其中公示公文类信息27条,职能机构信息7条,工作动态类信息25条,公文类信息28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阎良区住建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0件。(其中办结25件,5件正在办理)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5年阎良区住建局严格执行“先审核,后公开”原则,所有拟公开信息均须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由科室负责人、办公室、分管领导分级审查,确保公开信息准确,防止泄密或应公开未公开。

4.平台建设情况。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构建多元化体系,确保信息准确有效。严格对标政府网站建设标准,对住建领域信息公开进行完善、优化更新,确保稳定运行,精准查询。

5.监督保障情况。2025年阎良区住建局进一步明确了本单位信息发布、审核、依申请公开答复各环节流程和责任,形成按流程办事的工作格局。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6246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0

0

0

0

0

0

3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

0

0

0

0

0

15

(二)部门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7

0

0

0

0

0

7

(七)总计

30

0

0

0

0

0

3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

0

0

0

0

0

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处理复杂的信息公开申请时,各业务科室间的衔接配合不够顺畅;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如燃气供热企业联系电话未全面公布等。

改进措施:一是健全科室协调联动、信息共享机制,明确各科室信息提供、职责与流程;对复杂的信息公开申请,实施牵头科室负责机制。二是结合我局职能,明确公开责任科室、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确保公开范围无盲区、无死角。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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