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司法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西安市阎良区司法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阎良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区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机制,细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扎实做好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内容包括机构职能(机构概括、机构领导、内设机构、联系方式)、资金信息(部门预算、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政策法规(法律法规规章)其他(通知公告、工作动态),充分发挥政务信息服务作用。依申请公开方面,本年度我局收到1件申请。

(二)严格信息发布管理。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各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职责分工,建立健全信息整理、依法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规范信息采集、发布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严谨、准确、高效,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问题:2021年,我局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部分政务信息更新不及时,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也需加强。 

2.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强化公开意识;二是进一步督促区行政复议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深化公开内容;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内容提炼和升华,高质量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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