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气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气象局2021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编制,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及提起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 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几个方面。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1  12  31 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西安阎良区气象局联系地址:西安市阎良区关山镇环城南路南侧; 邮编:710089;联系电话:029-81664462)。

一、总体情况

2021 年,我局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 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国务院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 安排部署,紧紧围绕气象部门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进一步 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继续深入推进气象部门数据开放,强化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工作,不断增强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一)制度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组织保障到位。成立政务公开工作


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每年召 开会议部署安排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完善审核制度,规范发布程序。积极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 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三是强化学习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加强单位内部科室 之间的学习交流,以及学习其他单位的先进经验做法,互通 有无、共享信息,不断提升业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做好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主动公开

按照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对照主动公开目录,对各类公开信息和工作动态及时进行更新上载。2021 年各内设机构主动提请在网上公开的信息事项共 12 件,其中政务动态 6 条,

机构设置 2 条,领导信息 3 条,财政信息 2 条,并发布相关政策解读。

一年来,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回应公众关注的气象热点问题。全年认真热情接待和处理各类来电来访,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反馈。

(三)依申请公开

认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市信息公开 办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2021 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气象行政审批信息 9 件,9 件全部办结。


(四)平台建设

利用新浪微博,开展天气预报、气象预警、生活指数、今日关注等信息推送。利用“阎良气象”微信公众号,开展每天气象信息服务。更新各类天气预报信息、生活气象指数、 气象实况信息,以及气象灾害预警等特殊天气预报预警信息等,

“阎良气象”微信公公众号用户 512  2020 年同期增长 54%)。气象科普宣传进一步加强,2021 年开展气象志愿者培训 14 次,开展科普宣传活动 4 次。组织防灾日、安全月等主题气象科普活动 2  ,分发各类气象科普资料超过 3.5 万份。

(五)监督保障

我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工作实绩,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及时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对主动公开的信息,重点对公开的格式、内容、时效等进行梳理,进一步督促推进基层信息公开工作。对依申请公开工作,重点对受理、交办、流转、征询、审核、批复、归档等环节进行梳理,避免因答复不规范、超过时间节点等情况发生行政复议、诉讼等情况。对门户网站等平台, 组织专人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扫描漏洞保障运行稳定,及时整改死链,对“僵尸”条目、“陈旧”项目和“滞后”信息进行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12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 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

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

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 2021 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网站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对新版信息公开条例掌握的还不够全面等。2022 年气象局将按照要求继续规范做好气象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新版《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规定和地方党委政府、上级气象部门的对有关工作的部署,丰富气象业务信息的内容和表现形式,提高公众查阅各类气象信息便捷度。

二是进一步深化气象微博、微信新媒体建设。第一时间


发布动态气象信息,积极回应气象热点,认真做好政务服务网气象栏目维护和依申请公开办理等工作。

三是结合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优化网站页面,梳理信息公开目录,积极发挥网站在资源整合、服务公众方面的作用。

四是进一步强化意识,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确定专门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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