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西安市阎良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医疗保障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要求和新标准,以公开、便民、高效为基本要求,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及时准确公开我区医保相关政府信息,切实提高群众医保政策知晓率,为全区医疗保障事业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信息舆论氛围。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1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31条,通过微信公众平台主动公开信息190条。开展各类医保政策宣传活动,全年共发放医保宣传资料15万余份,悬挂横幅600余条,出动医保宣传车100辆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制定信息报送审批机制,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全面、准确,全面展示医保工作最新动态。二是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为确保信息质量,公开发布的信息由综合科审核、分管领导审定,重要信息由主要领导审签,并严格进行保密审查,确保信息质量和信息发布不泄密。

(四)平台建设情况。完善我局医保公众号服务功能,全年“阎良区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推送文章190篇,总阅读量20万余次,订阅数达到17572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2年,区医保局依法依规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但在工作的推进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开展较少,相关人员专业性亟待提升。二是缺少政策解读和征求意见方面的内容,未建立系统化内部信息公开制度。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大政策培训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事项纳入全局学习计划,提升全局整体业务水平;二是建立我局内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三是增强公开意识、服务意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工作氛围,不断提升医保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西安市阎良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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