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气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陕西西安市阎良区气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编制,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及提起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几个方面。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西安阎良区气象局联系(地址:西安市阎良区关山镇环城南路南侧;邮编:710089;联系电话:029-81664462)。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国务院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气象部门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深入推进气象部门数据开放,强化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工作,不断增强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一)制度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组织保障到位。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每年召开会议部署安排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完善审核制度,规范发布程序。积极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三是强化学习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加强单位内部科室之间的学习交流,以及学习其他单位的先进经验做法,互通有无、共享信息,不断提升业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主动公开

按照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对照主动公开目录,对各类公开信息和工作动态及时进行更新上载。2022年各内设机构主动提请在网上公开的信息事项共 20件,其中政务动态14条,机构设置2条,领导信息2条,财政信息2条,并发布相关政策解读。

一年来,通过各种形式,积极回应公众关注的气象热点问题。全年认真热情接待和处理各类来电来访,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反馈。

(三)依申请公开

认真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市信息公开办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2022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气象行政审批信息2件,2件全部办结。

(四)平台建设

利用手机短信、微信、电视节目等渠道开展天气预报信息、气象预警信号、天气实况信息、防御指南等信息推送。气象科普宣传进一步加强,2022年开展气象志愿者培训6次,组织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气象科普宣传活动6次 ,分发各类气象科普资料超过1.5万份。

(五)监督保障

我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工作实绩,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及时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对主动公开的信息,重点对公开的格式、内容、时效等进行梳理,进一步督促推进基层信息公开工作。对依申请公开工作,重点对受理、交办、流转、征询、审核、批复、归档等环节进行梳理,避免因答复不规范、超过时间节点等情况发生行政复议、诉讼等情况。对门户网站等平台,组织专人进行经常性的检查,扫描漏洞保障运行稳定,及时整改死链,对“僵尸”条目、“陈旧”项目和“滞后”信息进行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12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结果维持结果纠正其他结果尚未审结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网站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对新版信息公开条例掌握的还不够全面等。2023年气象局将按照要求继续规范做好气象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新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地方党委政府、上级气象部门的对有关工作的部署,丰富气象业务信息的内容和表现形式,提高公众查阅各类气象信息便捷度。

二是进一步深化新媒体建设。第一时间发布动态气象信息,积极回应气象热点,认真做好政务服务网气象栏目维护和依申请公开办理等工作。

三是结合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优化网站页面,梳理信息公开目录,积极发挥网站在资源整合、服务公众方面的作用。

四是进一步强化意识,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确定专门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检查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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