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养老护理员补贴与奖励政策
一、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奖励
(一)补贴对象。在全市行政区域内,获得部、省、市级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的养老护理员。
(二)补贴标准。获得部级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30000元、25000元、20000元;获得省级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15000元、12000元、10000元;获得市级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奖励10000元、5000元、3000元。奖励资金叠加享受。
(三)申请途径。养老护理员通过西安市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注册申请。
二、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入职养老护理岗位补贴
(一)补贴对象。普通高等院校、中高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毕业一年内的往届毕业生,在2021年11月5日后,与本市经民政部门备案的养老机构,签订3年及以上(含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专职从事一线养老护理工作的养老护理员。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备案的养老机构中从事生活照料、护理服务的一线工作人员,不包括事业单位编制养老护理员和兼职养老护理员。
(二)补贴标准。养老护理员入职补贴为一次性奖励补贴,对于本科及以上、专科(高职)、中职毕业生,分别给予5万元、4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入职奖励。此项补贴分三年发放到位,即:自毕业生正式入职养老机构且工作满一年后开始,按照补贴标准的30%、30%、40%的比例分三年发放到位。入职时间以毕业生与养老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起始时间为准。
(三)申请途径。养老护理员通过西安市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注册申请。
三、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
(一)补贴对象。在全市行政区域内,自2022年1月1日起,与本市经民政部门备案的养老机构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取得人社部门颁发的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或经人社部门备案的评价机构颁发的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专职从事一线养老护理工作1年及以上的养老护理员。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备案的养老机构中从事生活照料、护理服务的一线工作人员,不包括事业单位编制养老护理员和兼职养老护理员。
(二)补贴标准。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为连续性补贴。(1)取得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养老护理员相关职业等级证书的,每人每月补贴分别为 300 元、400 元、500 元、600 元、700 元;(2)设置两年过渡期。两年过渡期内未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每人每月补贴 200 元,两年后仍未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不再给予补贴。
(三)申请途径。养老护理员通过西安市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注册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