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
你单位以阎城改函〔2023〕5号报来的《关于阎良区三、四、七区棚户区一期改造项目安置区建设(二期)项目可研报告变更的申请》收悉。因西安市安置楼土地政策调整,西安市阎良区三、四、七区棚户区一期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二期)项目土地由划拨用地方式改变为招拍挂方式取得,经我委研究,同意该项目总投资由79335.64万元变更为91335.64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开行贷款及自筹。
其余内容不变,继续执行原可研报告批复(阎发改审发〔2020〕96号)。
西安市阎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