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阎良区三、四、七区棚户区一期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西安市阎良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

你单位以阎城改函〔2023〕5号报来的《关于阎良区三、四、七区棚户区一期改造项目安置区建设(二期)项目可研报告变更的申请》收悉。因西安市安置楼土地政策调整,西安市阎良区三、四、七区棚户区一期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二期)项目土地由划拨用地方式改变为招拍挂方式取得,经我委研究,同意该项目总投资由79335.64万元变更为91335.64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开行贷款及自筹。

其余内容不变,继续执行原可研报告批复(阎发改审发〔2020〕96号)。

西安市阎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7日

阎发改审发54号2023.6.6三、四、七区棚户区一期改造项目安置区建设(二期)项目(可研调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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