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阎良分局关于2025年9月11日作出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决定的公告

一、2025911日作出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决定

批复名称

批复文号

项目名称

审批时间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阎良分局关于同意西安阎良李洁口腔诊所重新申请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批复

市环阎发〔2025〕33号.pdf


使用医用Ⅲ类射线装置

2025年9月11日

二、公告期限

2025年9月11日--2025年9月17日(7日)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四、联系方式

电话:029-86200043

传真:029-86209258

通讯地址:西安市阎良区延安街8号生态环境阎良分局综合业务科(71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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