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阎良分局关于2025年12月22日作出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决定的公告

一、20251222日作出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决定

批复名称

批复文号

审批时间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阎良分局关于同意西安清滢李硕口腔诊所有限公司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的批复

市环阎发〔2025〕48号.pdf


2025年

12月15日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阎良分局关于同意西安市阎良区新兴卫生院重新申请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批复

市环阎发〔2025〕50号.pdf


2025年

12月22日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阎良分局关于同意西安市阎良区友谊宠物诊所申请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批复

市环阎发〔2025〕51号.pdf


2025年

12月22日

二、公告期限

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26日(5个工作日)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四、联系方式

电话:029-86200043

传真:029-86209258

通讯地址:西安市阎良区延安街8号环保阎良分局综合业务科(71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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