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阎良区公布一批制止餐饮浪费典型案例

阎良区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重点查处未主动提示适量点餐、误导诱导过量点餐等违法行为,不断规范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切实强化市场主体守法意识和节约理念。现集中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一、西安市阎良区甘霖云南过桥米线小吃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12月,凤凰路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西安市阎良区甘霖云南过桥米线小吃店在经营场所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

二、西安市阎良区宝林餐饮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12月,新华路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西安市阎良区宝林餐饮店在经营场所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未在经营场所内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

以上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设有食堂的单位未制定或者未实施防止食品浪费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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