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现将涉及我区3家食品经营单位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西安欣橙便利超市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小台芒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吡唑醚菌酯购进日期:2025年1月15日

(二)处置情况

该单位销售的小台芒,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年修正)》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该单位已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且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该单位免予行政处罚。

二、华润万家商业科技(陕西)有限公司西安阎良分公司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螺丝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噻虫胺购进日期:2025年1月15日

(二)处置情况

该单位销售的螺丝椒,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鉴于该单位在购进涉案批次螺丝椒时查验并留存了供货方的营业执照、购进票据和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单,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该单位免予行政处罚。

三、西安市阎良区潘家音乐烤吧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大葱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噻虫嗪购进日期:2025年1月8日

(二)处置情况

该单位销售的大葱,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鉴于该单位采购涉案批次大葱时查验留存了供货商的营业执照、购进票据、快速抽检结果公示单等材料,履行了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该单位免予行政处罚。

西安市阎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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