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涉及我区2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西安明酿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香醋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总酸(以乙酸计),不挥发酸(以乳酸计)
生产日期:2023年5月24日。
(二)处置情况
该单位生产的香醋,总酸(以乙酸计)、不挥发酸(以乳酸计)项目不符合 GB/T 18187-2000《酿造食醋》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抽检不合格样品为该单位2024年同批次产品抽检不合格后召回不彻底市面上遗留的产品。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同时考虑到当事人经营困难,根据《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该单位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 2、罚款2000元。
二、西安市阎良区亿盛客生鲜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椒香麻辣味手工锅巴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购进日期:2024年10月18日。
(二)处置情况
该单位销售的椒香麻辣味手工锅巴,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 GB1740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鉴于该单位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手工锅巴数量及违法所得较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该单位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80元;2.罚款3000元。
西安市阎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