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西安市阎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酒类、调味品、餐饮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蔬菜制品11类食品6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3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详见附件2、3):
一、总体情况
食用农产品30批次,2批次不合格;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4批次,1批次不合格;糕点8批次、粮食加工品5批次、肉制品10批次、酒类1批次、调味品1批次、餐饮食品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1.西安市阎良区百湘惠商店购进的生姜,噻虫胺的检出值为1.19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2.西安市航空基地阿珊海鲜店购进的鲈鱼,恩诺沙星的检出值为245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3.西安市阎良区梓轩鲜果店(个体工商户)购进的原味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检出值为1.1g/100g,标准规定为≤0.80g/100g。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查处,相关情况于调查整改结束后向社会公布。
附件:
西安市阎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