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涉及我区2家食品经营单位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西安市阎良区鲜之味蔬菜水果超市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白糖罂荔枝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吡唑醚菌酯购进日期:2025年6月9日
(二)处置情况
该单位销售的白糖罂荔枝,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鉴于该单位销售的涉案不合格白糖罂荔枝数量和违法所得较少,且积极配合案件调查,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该单位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34元;2、罚款3000元。
二、西安市航空基地阿珊海鲜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鲈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恩诺沙星购进日期:2025年6月19日
(二)处置情况
该单位销售的鲈鱼,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鉴于该单位涉案食用农产品数量较少,违法所得较少,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该单位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985.5元;2、罚款5000元。
西安市阎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