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西安市阎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蔬菜制品、粮食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1类食品共76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4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详见附件2、3):
一、总体情况
调味品6批次,1批次不合格;食用农产品28批次,1批次不合格;餐饮食品9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5批次、豆制品7批次、糕点8批次、粮食加工品1批次、肉制品4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蔬菜制品5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1.西安市阎良区文文干菜店销售的线椒,噻虫胺检出值为0.10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西安市阎良区鑫斌干菜批发部销售的干姜,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255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查处,相关情况于调查整改结束后向社会公布。
西安市阎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