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涉及我区2家食品经营单位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西安市阎良区千豪生活超市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鸡蛋、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
鸡蛋不合格项目:地美硝唑购进日期:2025年10月5日
香蕉不合格项目:吡虫啉购进日期:2025年10月8日
(二)处置情况
该单位销售的鸡蛋,地美硝唑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香蕉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鉴于该单位购进涉案批次鸡蛋和香蕉时查验并留存了供货方的营业执照、购进票据和检验报告,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该单位免予行政处罚。
二、陕西大买家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生姜(鲜)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购进日期:2025年10月27日
(二)处置情况
该单位销售的生姜(鲜),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鉴于该单位在购进上述食品时留存了供货方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供货票据及检验报告,履行了进货查验制度,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该单位免予行政处罚。
西安市阎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