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各市场主体:
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信用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激励约束机制,维护公平诚信的市场秩序,现将《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陕发改法规发〔2024〕188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严格落实文件要求,依据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行为信用信息评价标准,依法依规对交易活动当事人的信用信息进行认定、记录、共享、管理和应用,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施全过程信用管理,打造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
附件:《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陕发改法规发〔2024〕1883号)
西市阎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28日
关于印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1).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