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阎良区2021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说明
2021年8月16 日,区政府印发了《阎良区2021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阎政发〔2021〕41号),现解读说明如下:
一、 起草背景及出台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分局依照《西安市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阎良区 2021 年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起草制定了《阎良区2021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2021 年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和有效管控的行政村比例分别达到 70%和 30%。按照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的思路,确保年度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三部分,即: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及分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及工作要求。
一是明确工作目标。确保2021 年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和有效管控的行政村比例分别达到 70%和 30%。
二是重点任务及分工。任务主要有: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4个行政村有效治理任务和21个行政村有效管控任务;8月底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一期项目(含PPP项目和市级示范项目)全面正常运行,确保生活污水应收尽收,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达标排放;2021年11月30日前,各相关街办完成各自辖区未有效治理行政村工程建设手续办理,确保2022年治理任务如期开工。
各重点工作涉及的任务,逐一明确了具体要求、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以及完成时限。
三是工作要求。从加强协作、边查边治、加强宣传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四、执行有效期
截止2021年12月
五、解读机构、解读机构联系人及联系人电话
解读机构: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阎良分局
解读机构联系人:刘鹏
联系电话:862015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