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制定者解读《阎良区加快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阎良区加快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老年人助餐服务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为满足辖区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进一步满足群众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政策依据

市民政局《西安市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市民发〔2022〕51 号)和西安市民政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市民发〔2023〕66号)。

二、总体目标

坚持尊老敬老、公益便民、安全高效的原则,以保障高龄、孤寡、失独、失能、重点优抚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为重点,面向全区全体60周岁以上老年人群提供助餐服务,着力构建“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有特色、高质量”的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

三、工作任务

结合全区实际,计划到2023年底,城市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覆盖率达到70%,至少有50%已建成农村互助幸福院可提供老年人助餐服务。到2024年底,城市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已建成农村互助幸福院均可提供老年人助餐服务。到2025年底,建成优质高效、方便快捷的助餐服务网络,并在全区老年人群中同步开展助洁、助浴、助医、助乐和助行等爱心服务,全区居家养老服务品质更高、群众更满意。

四、工作模式

紧盯市局《西安市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市民发〔2022〕51 号)任务要求,结合阎良区实际印发《阎良区加快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阎政办函〔2023〕27 号),明确采取“六个统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标志标识、统一工作制度、统一送餐车辆、统一结算系统、统一联合验收认定)和“七种模式”(“自建厨房”模式、“养老机构+助餐”模式、“餐饮企业+助餐”模式、“单位食堂+助餐”模式、“慈善+助餐”模式、“物业+助餐”模式、“集中用餐+村民互助”模式)建设运营社区食堂。

五、助餐管理及标准

(一)助餐点的设置

明确了选址标准内部设置标准资质标准

(二)助餐服务质量

1.坚持助餐服务公益性。充分考虑老年人的实际,特给予一定价格优惠,具体为:60-69周岁老年人享受九折优惠、70-79周岁老年人享受八折优惠、80-89周岁老年人享受七折优惠、9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

2.提升助餐服务便利性。充分考虑服务保障高龄、独居、失能等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和服务需求,拓展到店就餐、电话订餐等多种助餐方式。

3.提升食堂菜品适宜性。助餐服务机构的老年餐品类型应充分考虑老年人饮食习惯和忌口,做到营养丰富、合理和均衡。

4.注重与其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融合。把老年人助餐机构打造为拓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阵地

(三)助餐服务监管

强化助餐服务安全管理、建立完善公示制度、加强老年人助餐志愿服务队伍建设、老年人助餐满意度问卷调查机制、提升老年人助餐信息化水平、建立严格的市场退出机制。

六、支持政策

(一)提升一次性建设补助水平。对采取“自建厨房”模式、“单位食堂+助餐”模式、“餐饮企业+助餐”模式等建设的助餐机构,在市级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的基础上,区政府再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用于助餐机构按照“六统一”标准配备相关助餐设施。

(二)持续给予运营补助。按照日均老年用餐人次进行补助,日均用餐人次数达到70人次,最高补助3.5万元。在此基础上,区政府将依据运营情况再行补助,最高补助1万元。

(三)强化特殊困难老人就餐补助。本区户籍的散居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优待服务保障对象、重残等60周岁以上居家老年人和空巢独居的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在享受优惠价格的基础上,每人每天再补贴2元,就餐补贴在老年人给付就餐费用时自动扣减,扣减额度由助餐服务机构先行垫付。

(四)建立补助资金管理制度。助餐机构要加强老年人就餐情况记录,作为发放助餐机构运营补助与特殊困难老人就餐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

(五)明确补助资金申请与发放流程。各类补助的申请、发放等工作应按照《西安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项目申报指南》相关要求和程序进行。

七、工作要求

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宣传引导三条措施。

八、解读人

联系人:西安市阎良区民政局 管学军

电 话:029-86202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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