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制定者解读《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

一、解读机构和联系电话

解读机构: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81668382

二、政策背景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稳就业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大学生服务工作,帮助广大青年大学生了解社情民情政情,积累工作经验、提升综合能力,实现青年与阎良发展建设共成长,区政府办、团区委联合相关单位开展2024年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

三、出台依据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函〔2024〕76号)及《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函〔2024〕53号)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通知》。

四、遴选原则

根据省、市政府统一要求,按照“自主申请、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选定”的原则,我区2024年拟遴选34名符合条件大学生到政府机关开展见习活动,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见习名额。所遴选的见习大学生具备以下条件:

(一)全日制2021级、2022级本科(大二、大三)学生及在读研究生,原则上为阎良籍。

(二)身体健康,品学兼优,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前20%,中共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等优先考虑。

(三)能够保证充足的见习工作时间,能够自行解决见习期间的食宿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工作的统筹协调,团区委负责见习大学生的遴选、活动组织,协助见习单位对见习大学生进行管理。

(二)见习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见习大学生日常管理,落实好见习大学生在本单位的工作,合理安排见习岗位、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安排专人对大学生进行指导。期间,各单位至少安排大学生开展基层调查研究1次。不得安排其参与应急值守及抢险救灾等工作。

(三)见习学生要严格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见习单位的管理,严守保密纪律。

(四)大学生在见习期间,如出现不遵守工作纪律,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等行为,见习单位可停止其见习工作,并将情况反馈至团区委。

(五)见习活动结束后,见习单位参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巩固加强稳就业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函〔2024〕14号)标准,按照见习时长,向在本单位见习的大学生适当发放生活和交通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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