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西安航空基地综合事务局 关于印发《西安市阎良区(航空基地)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一、解读人和解读机构
解读人:西安市阎良区防汛抗旱应急中心 李运动 电 话:029-86865592
二、编制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精神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防汛工作体系,依法有力、有序实施防汛应急处置,保证防汛抗洪抢险和救援工作高效有序,最大程度减少洪涝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全阎良区(航空基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西安市阎良区(航空基地)辖区内发生的,或毗邻地发生但可能影响阎良区(航空基地)的暴雨、洪水和山洪灾害及相关防御工程设施险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
四、工作原则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3)预防为主、综合施策。(4)科学处置、安全第一。(5)以专为主、专群结合。
五、应急响应
根据气象、水文等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综合分析洪涝灾害影响程度、范围和防御能力等因素,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按程序启动应急响应:
按灾害严重程度,防汛应急响应从低到高依次分为五级:
关注级(暴雨蓝色以上预警信号发布时自动启动):各单位高度重视,密切关注最新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加强值班值守,根据防汛应急预案开展各类工作。
Ⅳ级(一般):区防汛办副主任在区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坐镇指挥,组织气象、水务、住建等部门分管领导在各自单位指挥中心进行视频会商,部署防汛工作,督促各单位做好防汛各项工作。
Ⅲ级(较大):区防汛办主任在区应急指挥中心坐镇指挥,组织气象、水务、住建等部门主要领导在各自单位的指挥中心进行视频会商,提出下一步防汛工作部署,督促各单位做好防洪救灾各项工作。
Ⅱ级(重大):区防指副总指挥长在区应急指挥中心坐镇指挥,组织应急、水务、住建、气象、资源规划、公安、交通、文化旅游、消防救援等部门及相关街办、开发区进行会商,组织动员部署,及时调度指挥。
Ⅰ级(特别重大):区防指总指挥长在区应急中心坐镇指挥,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各街办(开发区)、航空基地应急管理中心联动配合,共同做好抢险救援工作。根据受暴雨、洪水灾害影响的程度,宣布采取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等一项或者多项必要措施。必要时,向省、市提出支援需求。
六、信息发布
(1)应急响应信息由区、街办(开发区)、航空基地应急管理中心防指发布,内容包括响应级别、应对措施、安全提示、起始或终止时间等。
(2)信息发布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电话、微信、微博、手机短信、警报器、显示屏、宣传车或落实专人逐户上门通知的方式进行,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