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参与制定者解读《西安市阎良区(航空基地)2023年度防汛应急预案》


一、解读人

联系人:西安市阎良区防汛抗旱应急中心主任李运动

电 话:029-86865592

二、政策背景

为了进一步做好防洪工作,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落实各项防御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根据国家防总《各级地方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等文件精神;同时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精神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防汛工作体系,依法有力、有序实施防汛应急处置,保证防汛抗洪抢险和救援工作高效有序,最大程度减少洪涝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全阎良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结合阎良区的实际情况,组织专人编制本预案。

三、出台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陕西省防汛应急预案》《陕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西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西安市城区特大暴雨内涝应急预案》《西安市城区超标洪水防御预案》《西安市阎良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西安市阎良区防汛抗洪抢险救援救灾工作实际情况编制。

四、目标任务

建立健全全区防汛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预警和应对能力,规范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应对和消除因重大洪涝灾害、山洪泥石流等突发事件或者其他原因引起的防汛抗洪组织工作,保证防汛抗洪抢险和救援工作高效有序,最大程度减少洪涝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全阎良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五、主要内容

《预案》共含10章内容:总则、阎良区概况、组织体系及职责、预防和监测、应急响应、人员的避险转移、灾情和灾后处置、保障措施、预案管理、附则。

1 总则

编制目的: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防汛工作体系,依法有力、有序实施防汛应急处置,保证防汛抗洪抢险和救援工作高效有序,最大程度减少洪涝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全阎良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12个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西安市阎良区防汛抗洪抢险救援救灾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预案适用于西安市阎良区辖区内发生的,或毗邻地发生但可能影响阎良区的暴雨、洪水和山洪灾害及相关防御工程设施险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

工作原则:防汛排涝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下原则: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预防为主、综合施策、科学处置、安全第一、以专为主、专群结合。

2 阎良区概况

自然地理:阎良区位于关中中部偏东,南北宽约12公里,东西长约25公里。平面轮廓略呈东西长方形,辖境面积244平方公里。

社会经济:行政区辖7个街道办事处,24个社区居民委员会,73个行政村,567个村民小组;有耕地面积24.2万余亩,总人口30.4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2.82万人;阎良区聚集多家航空企业及科研、教学单位,目前是亚洲地区最大的集飞机研究设计、生产制造、强度检测、试飞鉴定、航空教学、旅游体验六位一体的“航空城”。

防汛基本情况:阎良区主要河流为清河和石川河,均为过境河流;小一型水库1座;主城区(含航空基地)低洼路段5处、下穿通道等可能发生的积水点共计4处,低洼地、棚户区、地下车库、地下商城、仓库等地下设施共22处,深基坑共43处,均属于防汛风险区;

主城区(含航空基地)现有排水管网200.967千米;有山洪灾害危险区1处。

3 组织体系及职责

指挥机构:西安市阎良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阎良区防指)是西安市阎良区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全西安市阎良区防汛抗旱工作。区防指下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汛办)、区农村防汛抗旱办公室、区城市防汛办公室;区防汛办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区农村防汛抗旱办公室设在西区水务局;区城市防汛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和建设保障局。

西安市阎良区级指挥机构职责:区防指在西安市阎良区政府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阎良区防汛工作。

4 预防和监测

预防:主要分为: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工程准备、预案准备、队伍准备、物资准备、通信准备、汛前检查、隐患排查、防汛管理、避险转移安置准备等。

监测预报:雨水情:区级气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预警;水务部门及时发布河库洪水、山洪预警信息;城区管理、建设部门根据职能分工负责城区内涝监测预报预警,建立城区内涝防治预警、会商、联动机制;工情:根据水务部门下达的报汛任务书要求,上报水库水位、入库流量、出库流量、蓄水量等监测信息;各级水务部门应监督指导堤防工程管理单位落实对所管辖的堤防(含护岸,下同)进行日常巡查;出现警戒流量以上洪水时,应加强监测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送运行情况;各级城区防汛主管部门应监督指导城区防汛管理单位加强日常巡查监测,及时掌握道路积水情况,并采取相应处置及管理措施。

5 应急响应

总体要求:根据气象、水文等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综合分析洪涝灾害影响程度、范围和防御能力等因素,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按程序启动应急响应:按灾害严重程度,防汛应急响应从低到高依次分为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Ⅰ级(特别重大);当灾害态势变化达到新级别应急响应条件时,应及时调整响应级别。

防汛应急响应:当出现气象预警、河道流量、发生相应的灾害程度或水库达到一定程度,经会商研判启动西安市阎良区级防汛应急响应,各成员单位根据预案职责做好相应处置工作。

信息报送与发布:区防指各成员单位负责通过各自行业系统渠道,汇总上报职责范围内的防汛工作信息。各街办(开发区)防指负责汇总上报所辖区域内的防汛工作信息。应急响应信息由西安市阎良区、街办(开发区)防指发布,信息发布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电话、微信、微博、手机短信、警报器、显示屏、宣传车或组织人员入户通知的方式进行,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应急结束:启动应急响应后,根据气象、水文灾害态势变化发展,区防指可按程序提高或降低应急响应级别;当洪涝灾害及其次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且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区防指按程序终止应急响应,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

6 人员的避险转移

避险转移原则:坚持有序转移原则、坚持路线清晰原则、坚持属地负责原则。

组织体系:按照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受灾的街办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洪水危险区人员的避险转移和安置工作。

避险转移对象和时间:当发布强降雨预警时:可能发生险情的水库下游的人员;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灾害多发地区的人员;山洪灾害危险区人员;城镇和农村低洼区易受洪涝围困的人员;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转移的人员,在强降雨影响前或者根据实时降雨警报及时转移;当预报河道可能发生较大洪水时:河道滩地上各类临时居住人员;水域作业人员;溃堤可能淹没区域内的人员。

预警方式:利用广播电视、铜锣、报警器等传统方式和新媒体、短信平台、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现代化手段进行预警通知,确保第一时间预警到人、排查到人,采取措施,迅速避险。

避险转移方案:人员转移指令发布后,有关地区要在当地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统一指挥下,开展转移工作。

转移场所的设立和保障:各街办(开发区)、街道、社区应按照“便于转移,就近安置,安全可靠”的要求,合理选取和运用安置场所。

7 灾情和灾后处置

救灾:发生重大灾情时,灾区街办(开发区)应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相关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卫生健康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当地街办(开发区)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并消毒。

抢险物料补充:按照防汛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及时采取以物还物的方式向调拨单位归还被调用的物资,充盈防汛物资库存。

水毁工程修复:对影响防洪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

灾后重建:灾害发生地街办(开发区)应组织有关部门尽快开展灾后重建工作。

分析评估:洪涝结束后,区防汛办应做好防汛抢险工作总结,全面客观地分析评价防汛抢险工作的成效和经验教训,各街办(开发区)防指及相关单位在防汛抢险工作结束后将防汛抢险总结上报区防指。

奖励与惩罚:区防指对在防汛工作中表现突出或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对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或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延误防汛突发事件处置,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会同相关部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保障措施

技术保障:各级防指应建立完善防汛应急指挥技术支撑体系,满足各种复杂情况下指挥调度处置要求。区气象局做好气象预报预警服务工作;区水务局、区住建局提供行业技术支撑保障;区防汛办建立防汛专家库,根据工作需要联系专家对防汛工作提供专业支持。

资金保障:各级防指日常运行和保障、信息化建设、防汛物资储备、抢险队伍建设、抗洪抢险救灾等所需经费,列入各级部门预算,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保障。

制度保障:建立完善各级防指工作规则、汛情会商研判发布机制、应急响应制度,形成上下衔接、左右互通、指挥顺畅、覆盖全面的防汛制度机制。

应急队伍保障:区公安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是基本抢险救援队伍,在洪涝灾害期间,由区防指统一调动指挥,相关成员单位要落实先期处置队伍和增员队伍的组织保障方案。

通讯与电力保障:区工信局负责协调各通信运营商做好防汛、防暴雨内涝的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区发改委负责,国网西安供电公司配合,负责做好防汛、防暴雨内涝的应急电力保障工作。

交通保障:区交通局负责提供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设备的运输工具保障;区交通局负责做好公交的紧急转运保障;区公安分局负责做好应急交通管制工作,及时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必要时提供警车带导,确保抢险车辆优先通行。

医疗卫生保障:区卫生健康委要制定医疗卫生应急保障方案,根据就近处置原则,明确响应医疗应急救援、医疗卫生队伍和医疗卫生设备配备、物资调度等措施。

避灾场所保障:各街办(开发区)应当组织住建、水务、应急、人防等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根据防汛预案落实避灾安置场所,必要时建设一定数量的避灾安置场所。

9 预案管理

宣传培训:预案印发后,区防指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学习、宣传和培训。各街办(开发区)防指和区级相关部门应结合实际编制防汛应急预案,报本级政府批准,并报区防指备案。

防汛演练:各级防指及有关单位应制定应急演练计划,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安全高效的应急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修订应急预案。

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区防汛办负责管理,并组织预案评估,视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完善。

10 附则:预警标准

不同强度降雨预警级别及预警标志

降雨量

预警标志

预警响应

预计未来3小时内降雨量达到100mm以上,或已经出现100mm以上降雨并且持续

红色

Ⅰ级

预计未来3小时内降雨量达到50mm以上,或已经出现50mm以上降雨并且持续

橙色

Ⅱ级

预计未来6小时内降雨量达到50mm以上,或已经出现50mm以上降雨并且持续

黄色

Ⅲ级

预计未来12小时内降雨量达到50mm以上,或已经出现50mm以上降雨并且持续

蓝色

Ⅳ级

防洪应急响应标准

西安市阎良区主要河流水文站点预报流量

单位:m3/s

序号

主要河

流名称

站名

预报流量及应急状况

警戒状态

紧急状态

十分紧急状态

非常紧急状态

1

清河

三原西郊水库(下泄流量)

58≤Q<122

122≤Q<248

248≤Q<324

Q≥324

2

石川河

耀县

241≤Q<388

388≤Q<551

551≤Q<800

Q≥800

名词解释

防汛的主要名词为:汛期、洪水、积水点、洪水预报、洪水调度、防汛会商、紧急防汛期、洪涝灾害等。

预案解释部门:本预案由西安市阎良区防指负责解释。

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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