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阎良分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我局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分局各类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内容列入学习计划,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集中学、自学等形式,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内法规。组织印发《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阎良分局关于2023年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推进法治工作有序开展。今年以来,党组会议和党组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法治建设文件学习2次,召开法治学习专题工作会议4次,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学习法律法规政策,部署推动相关工作。组织召开2023年度科级干部述法专题评议会,听取办公室、污染控制科、综合业务科、执法大队法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就法治学习宣传、法律法规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等情况进行了点评。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是优化生态环境领域法治营商环境。围绕2023年全区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实行环评审批“清单制+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提前介入、跟踪服务。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结合最新政策以及与建设项目单位沟通情况,对辖区年度确定的重点项目逐一梳理环评管理类别,通过函告和座谈会的形式,加快重点项目办理完善环评手续,同时及时为重点项目提供服务咨询,全力指导和帮助企业了解政策、执行政策。告知75个重点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完成5个重点项目完成环评手续办理。每月组织开展“企业接待日”活动,持续开展“送政策、送服务、送保障”活动,积极开展“送法入企”帮扶活动,组集中接待企业代表,听心声、听建议,普及生态环保法律法规知识,科普、讲解行业最新环保政策。

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机制”。全年共办理行政处罚案15件,所有执法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全部按要求在区政府网站、信用中国等有关媒体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推进行政执法全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所有案卷均做到“一案一卷”,“一案一档”,规范严整。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办理的行政处罚案均经过法制审核,重大执法决定均经集体讨论后形成决议,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公正、公平、合法、适当。落实检察建议,及时全面履行行政诉讼决定,全年落实检察建议1份,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2件。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提升全民环保法治意识。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2023年以来,利用区政府网站、市生态环境局开设专题专栏发布生态环保宣传信息、同时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发布工作动态,加强公众对环保热点难点问题的正面舆论引导。结合“西安生态日”、“六五世界环境日”等纪念日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主题宣传和“六进活动”,广泛宣传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营造了良好的生态环境法治氛围。同时,在执法过程中普法,统筹利用一切普法资源,通过执法检查、投诉查处、案件查办等工作,面对面指导企业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监管和服务并重,将普法宣传和指导帮扶贯穿执法全过程。

四是严格监管执法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23年完成本部门和跨部门“双随机”抽查工作,与住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了双随机联合检查,本部门双随机任务4项,共计抽查企业121家,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畅通投诉渠道,规范投诉办理流程,积极做好生态环境信访工作,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全年累计解决群众投诉生态环境问题314个。2023年截止12月31日日,全区优良天数249天,同比减少5天;综合指数4.84,同比改善2.4%。1-12月石川河阎良出境断面、清河阎良出境断面平均值达到地表Ⅳ类水质。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百分之百,土壤环境安全可控。城市声功能区监测点位监测值均达到确定1类声环境功能区控制标准。辖区未发生影响环境质量的突发环境事件。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按照全区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分局各项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环境法制培训学习和宣传有待于加强。环境法律修改较快,从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质量情况来看,部分执法人员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研究,对新修改的法律法规缺乏及时系统的学习,运用现有法律法规解决难点问题的能力不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环境执法的效能;一些企业主环境法治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企业环境法制培训学习有待深入。二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对能力需要加强。今年,我局涉及行政诉讼案件2件,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目前的环境法律法规处罚起点额度较高,企业经济效益差,难以承担;另一方面,行政执法程序和证据上仍有待完善和提高。三是普法教育形式单一,生态环境法治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局将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学法用法制度,加大领导班子法治专题学习力度,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各项工作。

二是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继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三张清单”,依法依规对轻微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免罚、从轻或减轻处罚。扎实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和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继续聘请专业律师为法律顾问。

三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强移动执法系统应用,推进“互联网+行政执法”,促进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共享。

四是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强化内部监督,开展行政执法评查、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工作。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完善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全面落实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机制,完善协同监管联合惩戒机制,规范联合惩戒行为。

五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八五”普法宣传教育,健全普法责任清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使普法工作可细化、可量化、可操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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