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分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实施“优生态”攻坚行动,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在重点攻坚上实现新突破,全面推进美丽阎良建设。
一、年度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大气环境质量方面: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71天,同比增加21天,优于西安市平均30天,并列全市并列第3位;PM2.5浓度43微克每立方米,同比改善6.5%;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32,同比改善10.7%,在全市排名第4位,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4天,同比减少11天,重度以上污染天数全市最少;六项污染物浓度实现全面改善。
水环境质量方面:石川河、清河出境断面年均值达到地表四类水质考核目标。阎良区水北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无黑臭水体。
总量减排方面:全年阎良区氮氧化物(NOₓ)、挥发性有机物(VOCs)、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NH₃- N)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初步核实,分别达到5.13吨、1.94吨、19.58吨、3.32吨,超额完成市级年度下达减排任务。
土壤环境质量方面:全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百分之百,土壤环境安全可控。
声环境质量方面:全区城市声功能区监测点位监测值均达到Ⅰ类声环境功能区控制标准。
2024年,辖区未发生影响环境质量的突发环境事件。
二、2024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扎实开展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实施12个方面90项治理任务,完成北屯街道办箭王村清洁能源“光伏+空气能采暖系统”改造项目建设,完成140户“水暖炕”试点安装建设,建成关山街道办老王村秸秆综合利用示范项目,争取市级专项奖补资金358.8万推动全区生物质秸秆规范处置,2家企业通过绩效B级升级,组织6家重点企业实施简易低效治理设施清理整治,完成9台燃气锅炉实施低氮燃烧深度改造,20家重点用车企业完成环保门禁系统安装。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完成石川河、清河、温泉河阎良段77个入河排污口的全口径排查溯源,对4座非正常运行农村生活污水站进行整改。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持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建成“无废工厂”1家,“无废社区”4个,“无废小区”4个,开展固体废物倾倒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推动全区建筑垃圾专项整治。
(二)开展突出问题整治,主动应对省级环保督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法规培训、帮扶企业排查环境问题和监督执法检查等措施,完成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组织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2016年以来中央、省级5次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9个个性问题和33个环境投诉信访问题开展“回头看”,督促各单位对全区排查的5类共计28项“面上”“点上”问题开展整改。圆满完成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配合保障,协调配合资料调阅、下沉核查等工作,督察期间全市320件信访举报问题中涉及我区仅1件,已按时办结上报。
(三)主动服务发展大局,稳步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始终坚持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决纠治环保“一刀切”行为。一是推进科技化监管,全区建成安装用电监控系统企业44家,工地扬尘在线监测系统40个、门禁视频监控系统19家,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作业的打扰;二是坚持精准化帮扶,对16个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开展环评手续办理“一站式”服务,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22个,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15个、入河排污口审批2个,以“企业接待日”为抓手,开展“送政策、送服务、送保障”、“送法入企”帮扶等活动20余次,服务企业500余家次;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申请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67万元支持企业绩效升级,组织相关街道办积极争取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1977.2万元用于农村水污染治理,制定完善《阎良区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四)规范环境监管执法,坚决筑牢环境安全防线。深入开展环境执法工作,全年共开展水、气、固废等12个专项执法行动,为利剑治污保驾护航,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10起,共处罚款64.672万元(含非移案件3.4万元);抽检在用车3156辆(其中柴油车2121辆)、核查非道路移动机械885台、检测467台,完成41台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淘汰任务。妥善处理并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受理信访投诉383件。完成上级督查反馈的57家企业42个问题的整改。强化风险源头防控,在春冬季、两会、汛期等重点时段,对辖区危废经营单位、重要河流、排污口等环境风险点,常态化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完成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12件,辖区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未发生因环境投诉问题引发的群访、上访事件。
(五)实施区域协同治理,不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结合区域污染特征,积极推动“三区两县一基地”大气污染治理联防联控,按照牵头区县统一部署,开展联合督导检查、联合交叉检查、联合应急处置。加强跨界水流域联防联控,举办西安市应急监测渭北区域站揭牌仪式暨“监测引领·2024”石川河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演练,建立石川河流域“三市、四区(县)、五局”应急联动响应工作机制,提升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和应对处置效率。
三、工作成效和亮点
一是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明显。2024年辖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明显,空气优良天数271天创“十四五”以来最多,距市考指标仅差1天,六项污染物首次全部实现改善。辖区石川河、清河地表水已经连续5年实现达标排放。总量减排工作首次超额完成市级下达的任务。
二是区域协同治理取得突破。承办2024年全市水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组织石川河流域沿线五个区县,成立应急联动响应机制,协同联动治水。在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的指导下,成立西安市应急监测渭北区域站。发挥牵头引领作用,深化渭北区域大气污染治理联防联控。
三是推动民生福祉持续增进。始终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383件群众环境投诉问题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建成140家水暖炕,辖区困难群众迎来了“绿色暖冬”。帮扶303家企业精准减排,对22家企业落实轻微环境违法免于行政处罚政策,实行差异化、科学化监管执法,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四、存在的问题和2025年工作谋划
部分工作还存在短板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辖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还不够稳固,空气优良天数还未完成上级任务,河流断面部分月份还出现超标问题;二是突出环境问题依旧存在,两河个别市政排口、农村污水处理厂站排口存在污水直排隐患,建筑垃圾监管工作还需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乡村生态振兴任务艰巨,雨污分流管网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还不够完善。
2025年,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以大气污染治理为关键,坚决打好三大保卫战。在蓝天保卫战方面,继续开展实施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对标《阎良区(航空基地)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确定的阶段性任务,推进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散煤治理和清洁取暖、秸秆禁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锅炉深度治理等工作,狠抓秋冬季和夏季治污攻坚行动。在碧水保卫战方面,巩固石川河、清河考核断面水质连续稳定达标成果,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要求,积极争取中省资金支持河流沿线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在净土保卫战方面,重点抓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源头管控、涉重金属排放企业监管、农业面源治理、黑臭水体整治、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等工作,继续开展“无废城市”创建。
(二)以环境问题整改为重点,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准备。做好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按照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和市级整改方案要求,细化具体整改清单,组织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继续组织开展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完成2024年全区排查的5类28项“面上”“点上”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改工作,同时按照中央和省级督察重点,举一反三,开展常态化排查整治,全面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配合保障和整改工作。
(三)以监管效能提升为载体,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在环境执法工作上,规范对企业的环保检查频次,纠治环保“一刀切”行为,加大对弄虚作假、偷排偷放等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推行“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告诫说理—行政处罚—监督整改”渐进式执法模式。在环境监测工作上,完成分局监测站提升改造项目建设,加大对大气环境、河流水质和重点企业的监测和数据分析,为科学治污提供数据支撑。三是在环境准入工作上,加强对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环评审批的指导服务,解决历史遗留入河排污口审批问题,组织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深挖污染减排潜力,完成年度减排目标任务,落实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
(四)以生态环境安全为底线,贯彻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一是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升国家生态安全风险的监测预警、应急应对和处置能力,以饮用水源地保护、环保项目“领避效应”防范、重点工业企业环境安全防范为重点,做好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和防范化解。二是提升环境应急保障能力,加强环境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建设,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三是围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持续开展辖区生态环境安全隐患问题的排查整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