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水务局
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履行情况报告
2024年,区水务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要求,对照《区水务局生态环境保护事项清单》,结合我局职能,持续推进涉水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现将我局本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落实成效
(一)认真抓好水资源管理保护利用
1.实行计划用水。年初按照各取水户取水许可量及上年度用水情况,向各地下水取水户下达年度用水计划,指导各取水户做好年度用水规划,控制地下水开采量。
2.强化取水监管。利用“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形式开展对取水行为的监督检查,定期利用水量核定系统进行水量核定,以确保取用水行为的规范有序和用水计划的有力执行。通过实施阎良区规上井智能监测项目,对我区年取水许可量5万方以上的取水口安装了在线计量监测设施,进一步提升了取水行为监管的信息化管理水平。积极收集群众反映、部门反馈、巡查检查等各类渠道关于私建地下水取水工程的相关信息,2024年及时制止了私自打井行为2起、查处了改变取水用途行为2起,完成2处自备井封停工作,预计压采地下水取水量约1.554万m³。
3.完成超载治理。2024年2月,区水务局总结梳理了我区近三年来地下水超载治理成果,委托专业机构编制了《阎良区地下水超载治理自评报告》并上报相关部门,超载治理成果通过审查,水利部办公厅已发出我区地下水不再超载的通知文件(办资管〔2025〕6号)。
4.加强节水工作。阎良区污水处理厂及城东污水处理厂分别毗邻我区清河和石川河,出水水质均达到地表准IV类标准,因地制宜利用阎良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再生水对清河滨河公园内进行生态补水、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再生水对石川河进行河道补水,提高再生水利用率。为拓宽我区再生水利用范围,有效实施《西安市阎良区再生水利用(农业灌溉)工程规划》,于2024年4月开工建设阎良区农田灌溉再生水利用工程,目前已基本完成建设任务并通水灌溉,将城东污水处理厂再生水用于灌溉、绿植浇灌和城市道路浇洒。创建节水型公共机构2家,复核通过节水型公共机构3家,创建节水型小区3家,创建节水高校1家,合力推进了节水型城市和节水型社会建设。12月初我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通过总体验收,提高了我区农业用水效率,促进农业节水、减排、增产、增效。
5.开展水法宣传。制作“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展板、横幅、彩页等宣传用品,联合各科室单位及相关部门开展了水周水日主题宣传活动;下发《阎良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营造良好的水法宣传氛围。
(二)统筹推进水生态治理保护重点任务
1.扎实推进河湖长制。按照市总河湖长令要求,不断加大河湖水系保护治理力度,编制并印发了《阎良区三河一库环境提升工作方案(2024-2025)》,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全年累计巡查河道5377次,发现问题150个,均已督办整改到位。持续按照“统一规划、严格标准、联合管理、改革创新、协同互助”的工作要求,9月26日与临潼区河湖长办召开跨界河流联防联控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跨界河流主体责任,加强信息管理共享和问题处置。积极对接协调上游泾惠渠、桃曲坡水库等相关水利单位,向石川河年补水1000万立方米以上,保持河道生态基流。
2.严格管控非法采砂。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的安排部署,组织开展了“阎良区百日采砂专项整治”及“回头看”行动,联合公安分局开展了“阎良区2024年度河道及涉河建筑物周边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区河道治理及防护设置情况,明确以做好河道郊野段的采砂巡查监管、防止“蚂蚁搬家”式的偷采砂石行为为工作重点,确保工作抓到点上、抓到要处,2024年全区河道管理范围内未发现违法偷采砂石现象。
3.强化水土保持管理。一是加强监督管理,对全区在建73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督促生产建设单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对已报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生产建设项目26家单位进行了验收核查并下发自主验收核查工作通知;督促18个完工未验收项目自主验收并下发督促自主验收工作通知。同时积极配合区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完成水土保持方案审批31个。
4.加强排水设施管护。一是按照《西安市阎良区(航空基地)水务一体化整合优化实施方案》(阎办字〔2024〕6号)要求,2024年4月底,完成了阎良城区排水设施及城东污水处理厂运维管理权的移交工作;2024年9月中旬,阎良区(航空基地)建成区市政排水业务分别由区住建局、基地开发建设局移交至我局。二是积极开展排水设施管护工作。按照《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运行、管护及安全技术规程》要求,我局及时监督运维企业对移交运维权限的排水管网167275.5米、检查井6107座、收水井5514座开展了日常运维管养和防汛应急处置,有效保障了城市排水、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协同第三方技术单位对全区市政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完成全区排水设施混接点调查,排查对象为所有市政道路红线内排水管网以及附属设施等,包括河道雨水排放口、检查井、雨水口以及雨污水管道的混错接情况等,同步建立排水户台账,为下一步城区排水设施整治提供了基础。
5.做好污水污泥处置。阎良区污水处理厂及城东污水处理厂现状能够安全运维,保障主城区污水的及时消纳和处理,保障了我区城市排水的运维处理。城东污水处理厂有效利用现状停用的一期设施,在雨天消纳雨天来水,有效防治了雨天污水溢流问题。2024年度2座污水厂共处理污水1435.7904万吨,无害化处置污泥15435.71吨,污水处理率及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均为100%。其中阎良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1104.3104万吨,处置污泥12099.30吨;阎良区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331.48万吨,处置污泥3336.41吨。
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落实存在问题
2024年,我局认真推进涉水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并取得良好成效,但在部分工作上仍存在不足,主要为督促各街办、开发区落实河湖水域岸线保洁力度不够,部分区域河岸、水面垃圾反复出现、未能及时清理。
三、2025年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落实工作计划
2025年,我局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有力的工作举措,一体化推进水工程建设、水生态保护、水行政监管、水环境治理、水安全保障等重点工作,打好“十四五”收官之战,推动阎良水务高质量发展。
一是推进水资源集约利用。强化“四水四定”“三条红线”要求,落实阎良区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完善地下水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取用水专项整治及水资源集约高效利用;以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为契机,进一步管好用好有限地下水资源,不断提升我区水资源保障能力;深化节水型社会建设,推进节水型工业园区、农业园区、企业、单位、小区、学校建设,高质量完成好再生水利用(农业灌溉)项目建设;持续做好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疑似违规项目的排查及销号整改工作,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自主验收已报备生产建设项目的核查工作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工作。
二是推进水环境优化改善。根据前期城区雨污水管道混错接排查情况,按照工作部署分年度、分片区、分批次对混错接管道实施改造。强化河湖长制工作抓手,全面落实“下管一级”要求,持续提升河湖长主动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创新“河湖长制+”模式,进一步提升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河湖面貌,大力宣传河湖保护的工作成效,讲好美丽河湖故事,不断调动广大群众爱护河湖、参与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
2025年,区水务局将结合工作职责与任务分工,紧紧把握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完善监管功能,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建设,加快河道生态治理步伐,持续做好各项工作,不断推动全区水生态文明建设更好更快发展,全力守好生态环境安全防线,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河湖管护目标,为美丽阎良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