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总结

西安市阎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员会

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总结

2021年,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增强全委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为建设法治政府、实现发改工作的健康良好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

一是调整充实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构,细化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明确各成员职责。年初委党组就法治建设进行部署,对2021年我委依法行政工作提出新要求,做出新部署,明确由主要负责人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抓好具体条线法制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具体工作专人负责的工作制度。二是落实委党组会议学法制度。委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能力建设,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在研究讨论重要事项和作出重大决策时,都把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和市发改委和区委区政府的规定贯穿始终,领导班子带头学法用法,在党组中心组学习中安排专题学法9次,学习了《陕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中共西安市阎良区委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全面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

认真梳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机关内部法制工作制度建设,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组织各科室根据工作实际,主动对工作中遇到的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或规定不具体、不便操作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有针对性地建立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在规章制度制定过程中,注重采取专家咨询论证等方式听取各方面意见,着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广大干部职工在广泛参与制度建设的过程中,法治观念也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和提高。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提高服务水平,增强行政效能。

(三)深化政务公开,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西安市阎良区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在健全领导机制、完善规章制度、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定期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及时公布清理结果,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达到规定要求。

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遵循公开、公正、便民原则及时准确公布各类政务信息,2021年我委共发布各类信息55条。其中,价格收费类12条、粮食执法类4条、2021年部门综合预算公开、部门决算2条、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32条、部门动态4条、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1条,涵盖我委工作的方方面面。同时,还在委办公场所显眼位置设置信息公开栏,及时公开委机关人事、决策等重要信息。通过及时、主动的信息公开,充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和全委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严格监督行政权力,着力规范依法行政

一是排查未批先建项目。根据《陕西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工作自查自纠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区排查出未批先建的中交二公局铁路建设有限公司西安管片项目,年综合能耗约为1383.138吨标准煤(当量值),未做节能审查报告。我委迅速组织人员深入项目调查实际情况,下发项目节能问题的整改通知,对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项目停止施工建设。二是持续开展告知新增项目节能审查制度。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和《陕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要求,从2020年底开始,我委在项目备案时下发《关于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的告知书》,要求建设单位应编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并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填写能耗预算表报送地方节能审查机关。进一步加强价格法治管理。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按照省市要求,我委全面梳理了市发改委授权的由本级制定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对已形成竞争的服务,一律实行市场调节;对能够区分竞争性领域或环节的,竞争性领域或环节的收费标准一律实行市场调节;对市场竞争不充分、仍具有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实行政府定价(含政府指导价)管理。四是对保留的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全部纳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审批、项目备案提速成效显著。投资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减至7个工作日。备案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减至3个工作日。通过全程网上受理、快递送达,为投资人提供了方便、快捷服务,实现企业备案 “零跑腿”。2021年企业备案263个(包含光伏个人备案),投资约217亿元。五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委依照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和行政执法公示的要求,在区政府网和陕西省“双随机”平台全面公布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以及服务指南、办事流程以及行政许可公示。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照片、文字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委党组高度重视和各科室积极支持下,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目前各项社会发展和改革要求相比,依然存在着不小差距:法治宣传和教育形式有待提升,目前我委开展法治学习培训的形式主要以集体学习为主,宣传教育的形式较为单一;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不够规范。

三、2021年发改委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有关情况

我委主要负责同志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配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我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完成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委法律顾问制度,督促指导加强对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等工作;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带头制定集中学法用法安排计划,在党组中心组学习中安排专题学法9次,学习了《陕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中共西安市阎良区委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办法制度,带领我委采取多种多样的学习方式,把法治教育列为重要培训内容,推动全委形成浓厚法治氛围;积极参加新提拔干部学法考试,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化监督,树立了鲜明的用人导向,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了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加大了考核力度,使其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

四、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

下年度,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相关要求,不断完善委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能力。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法律素质。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学习,开展法治知识问答活动,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小组,分享和我委业务相关的法律案例和法律知识文章,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积极参与行政执法年度学习和考核,开展行政执法专题学法活动,杜绝执法不严、引用条款不当和不文明执法等问题的发生。

二是继续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规范化建设。全面系统地学习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照标准,对行政执法档案进行整理、查漏补缺;加强行政执法过程记录制度学习落实做好相应记录工作;进一步强化和细化行政处执法工作要求,完善三项规章制度建立日常工作长效机制,提高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及时将行政执法信息在公示平台进行公示,推进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三是继续执行收费清单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西安市阎良区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西安市阎良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西安市阎良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阎良区区级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及《阎良区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级清单修订情况,及时修订我区收费清单。

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修改和废止,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严格遵照要求,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确保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五是做好重大行政决相关策工作。制定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按照相关文件及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具体要求,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各项程序合法、合规。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委将继续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做好依法行政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全面推进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西安市阎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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