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教育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强力推进“依法办学依法治校 依法治教”工作,为阎良教育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2021年区教育局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面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在出台重大行政决策前充分听取意见,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制度。编制的《西安市阎良区教育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经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调研走访、充分听取多方意见及邀请省市专家论证后形成终稿,于2020年11月25日,阎良区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关于《西安市阎良区基础教育局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的审议意见。2021年5月21日发布的《阎良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于印发前联合公安、统计等部门对适龄儿童信息进行全面摸底、精准摸排,多次征求各街办、村组意见进行综合研判,区政府组织召开学区划分方案研判会3次、政府专题会3次,并形成风险评估报告和风险化解方案,工作开展平稳顺利,无不稳定因素。

2.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我局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西安市阎良区民办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于印发前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通过书面征求、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集意见,并报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核,经同意后印发并公开全文。2021年9月,我局对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操作性、完善性、规范性、绩效性等进行了后评估,经评估,实施效果明显,继续施行。

3.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教育行政机关履职尽责,优化教育发展环境。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公开,通过区政府网站及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民办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及抽查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利用阎良教育微信公众平台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4.全面加强机关依法行政。深入推进局机关、各学校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和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对教育综合改革的引领、规范、推进和保障作用。组织工作人员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政策学习,进一步增强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2021年我局行政复议案件为0,行政诉讼1件。

5.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推进“五公开”,加强对招生信息、学区划分,收费标准、相关教育政策、发展规划、经费投入使用等公开,通过阎良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06条,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及监督权。

6.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及时聘请法律顾问,为教育系统做好法律咨询和解读工作。联合区司法局、律师事务所在全区校园建立健全校园法律顾问和未成年人法律援助驻校(幼儿园)工作站,以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法律保护、法律维权为重点,切实做好法治宣传,增强师生法治观念,引导和促进学校素质教育与法治教育的有机结合。

7.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确定专人负责信访投诉工作,确保第一时间上报处置,核实情况,澄清事实,牢牢掌握信息发布的主动权和事件处理的主导权。2021年共受理12345市民热线平台和政府网站网民留言各类诉求243件,所有受理事项按时办结率100%,回复满意率100%。坚持线上线下联动,迅速主动妥善解决紧急信息、化解网络舆情等。

(二)切实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

1.规范社会办学行为。严格落实民办幼儿园、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先证后照”机制,明晰举办标准和审批流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依法保障每一个适龄儿童公平完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维护教育系统稳定有序;推进全区中小学、幼儿园依法依规办学,切实做好规范办园行为检查,坚持对民办幼儿园进行年检,审查其办园资质和办园行为,提升办园水平。

2.推动“双减”政策落地落实。一是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全年未新增审批校外培训机构。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加强收退费督导,对培训机构进行了14轮全覆盖检查,切实规范办学行为。二是印发《西安市阎良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落实部门职责,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违规违法办学行为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建立快速协查工作制度,严厉打击非法办学。8月以来,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区城管局和相关街办共开展联合执法11次,依法取缔非法办学机构11个,形成了警示震慑。三是联合区行政审批局持续推动义务段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四是与农业银行合作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建立资金监管平台,有效防止机构“卷钱跑路”。

3.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深入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教育专业法为主的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一是组织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12人参加法治工作远程培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二是利用“法治进校园”平台,对学生进行预防和警示教育。全区学校累计召开家长会86场,法治报告会11场,法治主题班会640次,法治演讲比赛22场,“升国旗、读宪法”活动35场次,组织全区中小学近3万名学生收看普法公开课,组织7400余名学生开展“学法小公民”青少年普法线上答题活动,组织17867名学生参加“宪法小卫士”活动,参与率达60%以上,组织11600余名学生参加禁毒知识答题活动,参与率达95%以上。三是加强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将“法治知识进校园”“红领巾法学院”等创建与活动开展纳入学校工作计划重点工作之列,作为学校团队工作中长期性的重点内容,成功创建西安市“红领巾法学院”示范校3所。目前正在积极筹备省级“红领巾法学院”验收,创建工作走在全市前列。同时开展普法情景剧、模拟法庭、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等各类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四是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教育的有力抓手。以《守则》和《规范》为切入口,要求学生能记、会背、能对照、会执行,让学生自觉培养纪律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4.持续改善校园治安环境。一是建立健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控体系,扎实做好校园欺凌预防工作,定期排查做到早发现早处置;与区检察院、公安分局等部门积极构建一体化预防性侵机制,形成标本兼治、协同防范的工作格局;不断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和校车运营机制,对全区83辆校车运营实施网络监管。二是组织全区学校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召开主题班会200余场,宣传美篇30余篇,发放及转发《防范非法集资风险告知书》37000余份(次),滚动宣传非法集资宣传语200余次。三是常态化开展反“电诈”宣传教育,督促全区教职员工等下载安装并开通国家反诈APP软件3737人次,持续加大预防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宣传力度。四是发放《“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交通安全承诺书》35000余份,倡导师生、家长文明交通、安全出行,使“一盔一带”成为校园门前一道亮丽的风景。

5.坚持依法执教。一是印发《阎良区教师师德负面清单》《阎良区教育系统深入推进师德专题教育实施方案》《阎良区师德师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3)》,组织学习《西安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教育读本》《西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公开曝光8起违反教师职业十项准则典型案例>的通知》《关于转发对9起违反教师职业十项准则典型问题的通报》等文件,深入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将师德师风建设和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开展“为党育人 向党汇报”庆祝建党100周年演讲比赛活动及师德师风宣讲团进校园活动,增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不断促进教师依法执教理念的树立,为办好群众满意的教育打下坚实基础。

6.强化依法防疫。广泛加强校园疫情防控措施、校园环境消杀、师生新冠疫苗接种等工作,以疫情防控法治宣传为重要抓手,通过宣传栏、致家长的一封信、微信公众平台、LED屏等积极宣传新冠肺炎“48字”小常识,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有一定差距。主要原因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薄弱,干部编制少;部分干部依法行政理论水平和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1年以来,我局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教育系统工作要点,印发《西安市阎良区教育系统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科学部署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完善中心组学法用法制度,局党委将法律法规知识列入中心组学习必修课,坚持依法治教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先后组织开展了宪法、民法典、教育法等学习活动。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面落实年度述廉述职制度,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守法学法用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教育发展、普法和用法力度全面提升。

四、2022年工作思路

(一)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管,完善决策机制,提升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健全权利运行制约监督体系,三是做好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分析工作,切实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做好预防和化解。

(二)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法治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执法行为,适应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坚持将法治教育纳入各类教师培训中,重点加强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政策法规。加强教师诚信意识教育,坚持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制”。

(四)严格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严格落实中央“双减”意见“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逐步大大压减解决过多过滥问题”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坚决清理不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

(五)推进依法治教治校。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教育发展的能力水平,夯实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法治基础。一是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普法工作考评机制,深入推进法制教育责任制,推动学校积极主动开展普法工作。二是加大对学校依法治校的指导、督导和检查,切实提高学校依法治校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实效性。三是结合学生社会覆盖面广的特点,采取措施、加强教育宣传,努力创设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良好氛围。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西安市阎良区教育局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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