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西安市阎良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西安市阎良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任务分解表》有关工作安排及工作实际,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法治政府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围绕依法履行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职能、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与监督等方面,积极推进分局法制建设各项工作。
(一)依法履行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职能
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工作为重点,通过“双随机”执法、专项执法、重点排污单位执法、联合执法等形式不断规范涉企现场检查行为。2019年至2021年期间,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查封严重污染企业30余家,立案查处40余起,同时将2起环境违法问题组织向公安机关移送,切实通过加密检查频次和加大处罚力度,有力的打击了全区环境违法问题,规范了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工作。
(二)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制度。
一是加强对《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学习贯彻,确保重大行政决策落实依法依规;二是落实好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按照要求聘用了法律顾问。三是进一步完善分局《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程》《建设项目环评审批集体审议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过程中,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法制审查和集体审议工作制度。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2020年以来按照全市五大执法领域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要求,原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阎良分局环境监理站更名为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阎良大队。2021年5月,根据《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对阎良大队人员进行了调整,职责进行了明确,目前各项执法工作运转顺畅。在执法过程中,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针对轻微环境违法问题,采取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措施推行柔性执法,2019年至2021年期间,对30余家企业通过约谈方式推进问题整改。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公安部门的案件移送工作机制,联合区检察院印发了《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配合的若干意见》,实施了针对辖区涉气企业的两部门联合执法。
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结合权责清单,在区政府网站上公示单位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和行政执法的监督方式,通过陕西省生态环保厅平台公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工作法律法规依据、执法人员名单等信息。
三是不断规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要求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送达执法文书以及实施查封、扣押等执法活动时,必须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和调查取证过程中,使用陕西环境监察移动执法设备制作执法文书,及时使用执法记录仪采取照片或摄像记录,规范保留证据和执法现场状况,确保执法环节不缺项,全过程记录合法、有效。在行政处罚中,严格按照《环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南》《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卷文书格式》《关于印发<陕西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陕西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通知》的格式和要求制作案卷文书,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不断提高环境违法案件行政处罚质量。
四是规范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健全分局行政执法法制审核程序,成立了环境违法案件法制审议小组,由分局党组成员和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法制审议会由分局局长负责组织召开,由案件承办人汇报案由、案件进展情况和拟处罚意见,法审小组就案件调查的全面性、文书制作的规范性、事实证据认定的准确性、法律的适当性等问题进行审核决定,遇疑难案件及时向分局法律顾问、市局法律专家进行咨询,严格规范行政处罚程序,杜绝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的行为发生,实现行政执法公正公开运行,为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提供法制保障。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与监督
严格按照行政处罚程序等相关规定要求,由分局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均在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同时,按照对生态环境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进行联合惩戒的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对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公示,向相关单位提供行政执法决定信息,不断推进相关部门联合惩戒。2019年至2021年期间,我局承办的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5件,已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收到检察院检察建议1件,均在限期内办理回复。我局无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案件。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坚决落实党政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求,积极推进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分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分局重要工作日程,2021年以来,党组中心组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局务会安排部署行政执法等法制工作9次。
二是周密安排部署。按照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对照《西安市阎良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并结合《西安市阎良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任务分解表》,分局制定印发了《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阎良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关于进一步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明确工作内容和责任科室,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三是依法履行职责。根据环境保护法规定,受区政府委托,在阎良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作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认真做好阎良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关于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专题询问的答复工作。
四是广泛发动宣传。制定本单位《2021年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将法律法规宣传列为全年专题生态宣教活动,细化责任落实到各科站队。将法律法规宣传与“西安市生态日”、“六五世界环境日”、生态环境“六进”宣传等活动及日常执法工作相结合,截至目前,本年度共开展法律法规宣教活动50余次。同时,为提高我单位干部职工法治思维、素养及能力,组织全体职工参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知识答题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学习培训、“总体国家安全观专题知识答题活动”等学习活动,截至目前,本年度累计参加200余人次。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按照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要求,分局各项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还不够深入;二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档案资料归档不完善;三是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执行实施与“用严格制度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还存在差距,部分企业对保护与发展的辩证关系认识不高,推动绿色发展的能力不强、行动不实,重发展、轻保护的现象依然存在。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2022年,我局将以此次创建工作为契机,坚持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全面,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坚定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上、市上、区上决策部署,紧密围绕法治建设工作大局,结合我区生态环境实际,加快打造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铁军,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夯实保障。
二是强化法制力量配备,选优配强专业的法制工作干部,强化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工作保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案卷质量,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机制和重大决策程序规定,按照法治政府创建明确的任务分工,收集完善工作台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不断规范行政执法内部程序,全流程梳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与行刑衔接各个环节,进一步健全有依据、有标准的案件办理程序。严格对标对表指标体系进行自查自评,查漏补缺。及时分析研究创建工作遇到的问题,对照区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问题清单和整改建议,抓好限期整改。
三是突出重点,注重宣传引导。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为主题,积极搭建宣传平台,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以示范创建工作新成效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满意度。
四是进一步加强与市生态环境局法宣处、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的沟通衔接,准确掌握生态环境领域法制工作新要求,执法工作新标准,形成行政执法、法制审查协同机制,用法治助推生态环境协同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