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贯彻落实《西安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全面提升阎良区(航空基地)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水平,稳步提升我区空气质量,阎良区(航空基地)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阎良区(航空基地)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5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阎良区(航空基地)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张媛琨
邮箱:ylzwgk81668382@163.com
阎良区(航空基地)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3月12日
为贯彻落实《西安市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暨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5年工作方案》,稳步提升我区大气环境质量,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强化源头管控、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污染协同治理,持续优化调整产业、能源、供热、交通运输结构,深入打好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推进实现“十四五”空气质量目标。
二、工作目标
(一)阶段性工作重点。 1 月、2月和12月,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重点抓好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散煤治理、露天焚烧等问题。3月至4月,针对沙尘天气多发,重点抓好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防治。5月至8月,积极应对臭氧污染防治,重点抓好挥发性有机物全过程管控以及机动车污染防治。9月至11月,抓住指标改善窗口期,重点抓好颗粒物和氮氧化物协同管控,为全年空气质量改善争取空间。
(二)年度工作目标。2025年,PM2.5 浓度不超过42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不少于278天,力争完成市上下达我区重污染天数控制指标;持续推进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工作,力争完成市级下达我区任务指标。
(三)常态化管控目标。 每月在西安市各区县(开发区)排名中不落入后3位;每半年在西安市各区县(开发区)排名中不落入后5位;每年在西安市各区县(开发区)排名中不落入后3位;全年不超过20%及以上街道(开发区)被市级约谈。
三、重点任务
(一)推动结构调整
1.能源消费结构调整。
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低碳能源。
2.城市供热结构调整
持续优化供热运营模式,大力发展清洁取暖方式。按照市级行业部门统一部署,整合现有供热模式,实现供热管网互联互通、热源多能互补,按照全市统一规划,推广地热能、空气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等多种新能源供热模式。
3. 产业发展结构调整。
(1)强化源头管控。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化工、建材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和规划环评要求。
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各项准入要求,原则上采用清洁运输方式,对属于节能降碳工业重点领域的新建项目必须按照能效标杆水平建设。
(2)严格新、改、扩建涉气重点行业绩效评级限制条件。
(3)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按照市级部门统一部署,组织全区开展落后产能摸排,发现需要淘汰的落后产能及时列入年度计划,依法依规予以淘汰。
(4)加快推动产业结构升级。用好“两重”、 “两新”相关政策,支持限制类项目升级改造,逐步退出未完全升级改造限制类涉气行业工艺和装备,启动实施一批节能降碳改造升级项目。
4.交通运输结构调整
优化调整货运结构。按照市级部署要求,推动清洁运输企业培育工作,在水泥、物流园区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发展零排放货运车队;持续提升重点行业企业清洁运输货运比例。
(二)实施治理工程
5. 散煤治理工程。
(1)巩固清洁取暖成果。持续因地制宜,科学有序推广热泵取暖、太阳能等多能互补为支撑的清洁用能保障体系。
(2)持续加强散煤监管。严格散煤储运、销售、使用环节全过程监管,加强对以直送、网络等方式流动销售散煤行为的监督检查,建立散煤监管联动协查机制。每年10月至11月,
开展为期2个月的散煤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以“行业部门+属地街办”政策下乡宣传、联动执法监管的模式,在我区对外连接的主要交通干道、县乡道路设置散煤政策宣传与禁售监控点,严查违规销售散煤的行为。
(3)全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主要粮食作物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小麦秸秆留茬高度≤15cm,玉米秸秆留茬高度≤8cm。按照市级部门要求,完成协同治理区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完善或建设任务。
6. 集聚提升工程。
推进一批中小型传统制造企业转型升级、技改提升、入园进区,打造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推动中小企业集聚发展、高质量发展。
7.车辆优化工程。
(1)持续优化和发挥城市建成区“绿波带”作用。
(2)建设新能源汽车应用示范标杆城市。大力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以公共领域用车为重点推进新能源化。深化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建设,持续提升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水平。
(3)持续推进老旧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按照市级下达任务,完成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淘汰任务和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任务。
(4)全区所有在用渣土车完成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替代。
(5)全区所有在用商砼车完成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替代。
(6)全年新增或更新的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比例不低于80%。
(7)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控制区管控。
(8)持续推进重点企业门禁系统建设。
(9)提升移动源监测能力水平。加强移动源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配合市级部门建设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远程在线监控平台。
(10)加强在用机动车管理。
加大货运、物流车辆污染治理力度,在集中停放地开展监督抽测。强化综合执法监管,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全面落实机动车排放检测/维护(IM) 制度。
推进政府投资类项目、民生保障类项目以及重点区域土石方作业项目使用新能源、清洁能源车辆以及符合“双三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大力推进渣土车“阳光运输”。夏防期加严管控期间,夜间渣土车清运仅允许使用纯电动及国六排放标准车辆,重点区域1公里范围内,暂停夜间审批(纯电除外);应急管控期间,暂停夜间审批(纯电除外)。
8.扬尘治理工程。
(1)强化降尘量控制。持续加强扬尘污染管控,加强日常调度考核,力争月度平均降尘量不高于超过5吨/月·平方公里。
(2)加强道路积尘管理。
严格城市道路保洁作业标准。实行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定时段清洗、全方位酒水的“五位一体”作业模式。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执行《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与质量评价标准(CJJ/T126-2022)》《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 393-2007)》, 确保辖区主次干道及主要入城道路积尘负荷监测稳定达到优级别。推进道路两侧裸露土地的绿化、硬化。严格易产生扬尘运输车辆监管。加强道路扬尘污染问题集中整治区,针对市级每月通报道路走航监测排名后40的路段,区城管执法局、区交通局及时同步开展集中整治。配合市级部门持续推进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加强监测监管。
加强对城区及城区周边公共区域、临时闲置建设用地、城区道路两侧和城区河道两侧裸露土地的硬化和绿化,对未及时清运的渣土实行高标准覆盖。
(3)强化工地扬尘管控。
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防治责任落实。加强施工项目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实施A、B、C级差异化管理。持续强化施工工地扬尘监测信息化管控,加大惩处力度。
(4)加强物料堆场扬尘管控。
(5)加强“两类企业”日常生产管理。
9. 推动环保产业发展。
按照市级统一部署,结合辖区实际,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环境监测、环保装备、环境咨询、深度治理等领域培育若干龙头企业。
(三)开展专项行动
10.工业企业深度治理行动。
(1)推动燃气锅炉实施低氮燃烧深度改造。
(2)推进产业园区集中喷涂(钣喷)中心建设。
11. 重污染天气应对行动。
(1)依法依规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进一步完善应急减排清单,明确应急减排措施,确保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在不启停炉前提下,垃圾焚烧企业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较应急响应启动前3日平均值下降20%。
(2)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启动时,配合牵头区县落实“高陵片区”小区域联防联控。
(3)实施涉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深入开展“创A 升B 减C 清D”活动,提升重点行业绩效分级B 级及以上和引领性企业占比,完成市级下达我区绩效评级工作任务。
2025年底前,辖区内涉气重点企业环保绩效达到B级及以上水平,依法依规处置环保绩效最低等级水平的企业。
(4)推进未完成改造的涉气高耗能行业企业淘汰退出。
12. 夏季臭氧应对行动。
(1)持续推进达不到新排放标准的印刷行业企业实施提标改造。
(2)夏防期抽查涉及喷涂汽修企业比例不低于60%。
(3)污水处理场所排放的高浓度有机废气应单独收集处理;含VOCs有机废水储罐、装置区集水井(池)排放的有机废气应密闭收集处理。
(4)在工业企业、汽修、市政工程等方面集中开展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工作。
(5)夏防期重点时段协调重点涉气企业开展减排工作。
(6)开展恶臭异味扰民问题排查整治,按照市级统一安排部署,对投诉集中的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安装运行在线监测系统。
(7)持续开展油气回收装置专项检查工作。
(8)持续开展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工作。
(9)持续开展油品质量检查,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配合市局对全区加油站开展全覆盖抽检,配合市局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油箱中柴油进行抽检。
(10)开展含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达标情况联合检查。
13.面源综合治理行动。
(1)加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管控。
强化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宣传 引导工作。
坚持依法禁售烟花爆竹,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加大网络销售烟花爆竹侦测,发现线索及时移交应急管理部门,依法查处网络违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有力遏制线上违法销售势头。坚持依法禁放烟花爆竹,坚决打击非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2)持续推动农业氨治理。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保持在9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推进化肥减量增效,推广低蛋白日粮技术,减少氨排放,畜禽养 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0%以上。
(3)加大餐饮油烟治理。利用餐饮油烟在线监测系统,强化日常监测监管,进一步提高餐饮油烟治理水平。城市建成区全面禁止露天烧烤。
(4)强化露天焚烧管控。切实加强辖区建成区范围内秸秆、垃圾、树叶、杂物露天焚烧查处力度,严防因露天焚烧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加强网格化管理,夯实三级网格责任,强化日常巡查监管。
以街道、村组为单元,组建巡查队伍,对各自辖区内焚烧垃圾、树叶等废弃物情况进行巡查检查,对发现的焚烧垃圾、树叶等废弃物进行及时处置。
(5)推动声环境质量改善。按照市级统一部署,合理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推动宁静小区建设。加大降噪先进技术、设备推广和噪声污染严重的落后工艺、设备淘汰力度。加强对建筑施工、工业生产、交通运输、社会生活等噪声污染的监督检查,加大噪声违法行为处罚力度,构建多部门齐抓共管、各层级上下协同的治理格局,推动解决噪声投诉重点问题。
(6)严控不文明祭扫行为。
(7)强力推进城乡增绿扩容。完成市级下达我区森林覆盖率指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一岗双责”,进一步加强区(航空基地)生态委办力量建设,不断加强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强化达标管理。结合市级下达空气质量目标,多措并举全面推进全区年度空气质量改善进位。
(三)强化科技支撑。按照科技化、精准化管控思路,充分利用省控空气质量、在线污染源、网格化系统等多维科技手 段,开展辖区污染源排查与整治工作,深入分析查找辖区内污染源,为我区精准治霾提供专业化技术支撑和辅助决策,实现大气污染防治常态化精准管控。
(四)强化执法监管。持续加大执法监管力度。狠抓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突出涉气污染源排查整治,强化重点领域多部门联合执法,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五)倡导全民行动。倡导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动员全社会共同行动。完善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公众积极提供环境违法行为线索,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大力推动公众参与大气污染治理,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一、意义及背景
为持续贯彻落实《西安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全面提升阎良区(航空基地)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水平,稳步提升我区空气质量,阎良区(航空基地)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阎良区(航空基地)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5年工作方案》。
二、总体目标
2025年,PM2.5浓度不超过42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不少于278天,力争完成市上下达我区重污染天数控制指标;持续推进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工作,力争完成市级下达我区任务指标。
三、重点任务
(一)推动结构调整
推进能源消费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
推进城市供热结构调整,推广发展清洁取暖方式
推进产业发展结构调整,规范行业环境影响评价要求,推动绩效评级和产业结构升级
推进交通运输结构调整,调整辖区货运结构
(二)实施治理工程
加强辖区散煤治理,严格监管储运、销售、使用等多个环节,全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推进一批中小型传统制造企业转型升级
全面推动辖区各类车辆新能源改造替代,充分发挥“绿波带”作用,提升移动源监测水平
加强辖区道路、工地扬尘管控,强化降尘量控制
培育多个环保领域龙头企业,推动环保产业发展
(三)开展专项行动
·推动辖区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推进产业园区集中喷涂(钣喷)中心建设
·依法依规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行动,深入落实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
·持续推进夏季臭氧应对行动,重点时段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检查与防控
·加强辖区烟花爆竹、农业氨、餐饮油烟、露天焚烧、噪声防控等多个面源综合治理,推进城乡增绿扩容。
为持续贯彻落实《西安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全面提升阎良区(航空基地)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水平,稳步提升我区空气质量,阎良区(航空基地)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通过阎良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了《阎良区(航空基地)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5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4月12日,未收到反馈建议。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阎良区(航空基地)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