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阎良分局对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0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
签发人:
西公阎函〔2024〕12号

类别:A类

签发人:刘建邦

西公阎函〔2024〕12号

关亚博代表:

您提出关于大良路试飞院小区门口增加出口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关心、支持、理解公安交通管理工作。

为更好解决大良路交通拥堵问题,区交安委办公室会同区住建、城管等部门,通过实地调研,在大良路全段设置中央隔离护栏,并在十七区居民小区增设两个出口,方便群众出行。因试飞院小区仅有一栋家属楼,不符合增设出口要求,增设出口后易产生新的交通堵点,不利于整条道路安全畅通。我局交警大队将根据您的建议,联合相关部门,再次对该路段交通情况进行调研,充分考虑车流、人流等多方面要素,加大路口渠化、动态巡查、交通疏导等工作力度,全力维护该路段交通安全畅通。

西安市公安局阎良分局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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