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
签发人:康 震
阎建建函〔2024〕63号
林小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普及农村燃气用气安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做好农村燃气用气安全,是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一、坚持做好日常巡查。区级相关部门、街办、燃气经营企业,按职责分工做好燃气用户的安全检查。各村已建立安全监督员的巡查制度,开展燃气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做好本村安全巡查、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安全隐患巡查及信息上报工作,保证燃气安全监管工作有效落实。
二、扎实做好问题整改。对城镇燃气安全开展“大起底”排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坚决消除风险隐患。对找出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逐项明确风险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做好台账登记造册,实行“清单式”管理,跟踪落实整改情况,确保安全隐患彻底消除。
三、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介、挂图、公益广告等宣传介质以及户外电子屏、广告屏等宣教平台,加强燃气安全宣传。通过走访入户、燃气企业入户等方式,全方位、多渠道宣传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广泛进行燃气安全等法律法规、常识知识、案例警示等内容的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燃气安全舆论氛围,全面提升群众燃气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西安市阎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