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号议案的复函
仲化学等十三位代表:
首先感谢您们对资源规划工作的关心支持与理解。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村组宅基地用地规划审批的议案”收悉。我局十分重视,提出具体办理意见,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并规定了办理时限。现就您们提出的议案答复如下:
依据西安市农业农村局、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转用审批的通知》(市农发〔2022〕250号)要求,各街道按照农村宅基地审批法定职责,进行宅基地批准前的审查后,及时汇总各村宅基地农转用需求情况,区农业农村局对各街道汇总的宅基地农转用需求进行确认,对符合条件的,依据各街道申报的宅基地农转用情况,原则上每年以区为单位一次性打捆申报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一次性打捆申报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确有困难的,可按需适时组织报批。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执法具体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各街道对本辖区内农村宅基地及农民住宅建设管理工作负主责,负责组织村庄规划编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管理,宅基地及建住宅审批,宅基地建住宅的施工监管、指导和服务,违法违规建住宅的制止和查处等;发挥街道农村宅基地和住宅建设管理委员会作用,探索建立农村宅基地及住宅建设统一管理机制,建立联审联办制度;开展宅基地及建房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将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您们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阎良分局
2025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