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区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9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B


签发人:


阎发改建函〔2021〕4号

 

 

 西安市阎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区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

第29号建议的复函

 

侯志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阎良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阎良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一、阎良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现状

近年来,随着环境污染、气候变暖、能源危机等方面的影响,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迅速崛起,新能源汽车未来将取代燃料汽车是发展的必然趋势。同时,由于新能源汽车存在技术相对不完善、续航里程短、充电时间长、更换电池成本高、充电不方便以及基础设施跟不上等问题。截止2020年底,我区建成新能源汽车充电桩347个,其中公交汽车和出租车专用、个人自用以及单位、小区专用的235个外,针对社会居民公用充电桩仅有112个,正如您所说“居民新能源汽车充电不便。严重影响了居民购买新能源汽车的热情和积极性”。

二、建议落实情况

2017年10月,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阎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阎良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方案》(阎政办函〔2017〕79号),到2020年底,我区新建充电站11座(规划充电设施330个),建成分散式充电桩705个。将任务分配到各区级相关部门、各街办和开发区,由于我区离市区较远,新能源充电汽车购置相对缓慢,新能源充电基本设施建设单位投资的积极性不高,各单位均未能按期完成任务。

2020年4月,我委下发 《关于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进一步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任务分工,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任务。

2020年9月,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西安市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市政办发〔2020〕33号),明确到2022年底我区要完成250个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今年以来,我委多次与各街办、相关部门对接,督促按照阎政办函〔2017〕79号文件要求,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进度,并将各单位任务纳入到区目标考核之中。各单位根据各自目标任务,积极推进。目前振兴街办已备案25个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下一步,我委将与规划、住建、国网供电公司等部门联动,针对小区停车场中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情况进行沟通,按照市政办发〔2020〕33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新建建筑、有条件小区配建一定数量的充电设施,以满足小区业主充电需求。同时,对驻区单位下达一定数量的充电桩建设任务,满足驻区职工的充电需求。同时,协助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单位按照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细则有关要求给予财政补贴。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区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为阎良发展提出更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西安市阎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13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文林  86202065  13679242168

抄送:区人大人代选工委,区政府办督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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