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应急管理局对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7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
签发人:
阎应急函〔2023〕2号

类别:A类

签发人:苗高海

阎应急函〔2023〕2号

牛雪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防范南孙村安全隐患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2023年5月24日,区安委办联合区应急办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预案建设的通知》(阎安委办发〔2023〕28号),文件要求:1.社区(村)加强预案体系建设,社区(村)编制应对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置方案;2.现场处置方案应当简洁实用,侧重明确人员分工、信息报送、先期处置、转移避险等内容,立足社区(村)应急能力及靠近突发事件现场,突出做好第一时间报告信息,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协助做好预警信息传递、现场管控、人员转移救助等先期处置事项;3.社区(村)要加大重点人群和区域风险研判,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并将应急处置流程、应急人员和救援力量通讯录、应急救援物资等以图表形式作为现场处置方案附件,做到处置措施一目了然、简便易行;4.社区(村)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二)目前,新跃村南孙组现已建立《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制度》《物资储备管理制度》《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应急管理隐患排查管理制度》《预案演练制度》《指挥救援管理制度》《应急物资管理制度》等工作制度;凤凰路街道办及时编制应急处置方案。

再次感谢您对阎良区应急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西安市阎良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凯,029-86868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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