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阎良分局对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9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
签发人:
市资源阎建函〔2023〕3号

类别:B

签发人:许冬松

市资源阎建函〔2023〕3号

刘艳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农兴村集体经济申报项目帮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资源规划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所提建议中地块位于阎良区新华路街办,该地块在城镇开发边界内。目前我局正在编制《西安市阎良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在国土空间分区规划编制过程中,将充分考虑您所提的建议,科学规划,统筹布局,深入研究区域空间格局和功能布局、用地结构和布局要素配置,从区域入手,构筑基地空间结构,使该地块的规划具有前瞻性,又切实可行。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阎良分局

2023年6月2日

联系人及电话:何丹丹 029-86868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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