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区人大十三届二次会议第69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
签发人:
阎人社建函〔2023〕1号

类别:A

签发人:李尚书

阎人社建函〔2023〕1号

周友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镇卫生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就建议中涉及我局的“乡镇医护人员的配备、薪酬待遇”问题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大医护人员招聘力度。根据全区医护编制情况和岗位需求,加大医护队伍招聘力度,重点向急需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倾斜。2017年以来,我区通过农村基层振兴计划、定向招聘、进校园招聘、人才引进等方法,累计为卫生事业单位补充了95名专业技术人才,充实了基层卫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力量。

(二)提升医护人员职称水平。根据《关于调整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的通知》(陕人社函〔2018〕178号),按照提高中、高级设岗比例的有关要求,区分医院、卫生院、疾控中心等不同事业单位,用活比例,增加中高级岗位数量。严格执行支医制度,在临床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时,审核医疗卫生人员下沉基层支医经历。

(三)强化继续教育公需课培训。依托我区继续教育基地,采取“互联网+”模式,每年培训医护人员500余名,通过培训使专技人员完善知识结构、增强创新能力、提高专业水平,提升我区医护人员的整体素质

(四)支持保障薪酬工作待遇。按照《阎良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实施方案》(阎人社发〔2022〕22号),落实“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可以突破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调控水平,在统筹平衡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关系基础上,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以基准量为基础合理申报绩效工资总量中提高量”等要求。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按照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结合单位特点自主科学决定本单位内部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和分配比例,将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充分调动广大医务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为加强我区基层卫生院建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做到以下几点:

(一)根据卫生主管部门招聘需求,组织各类招聘,积极为我区基层卫生单位引进学历水平高、专业能力强的医护人才,进一步壮大基层卫生人才队伍。

(二)组织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设置时,根据单位人才需求,设置相应高学历、高技能的招聘岗位,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人才报考。

(三)认真落实《阎良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实施方案》(阎人社发〔2022〕20号)、《西安市阎良区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贯彻落实措施的通知》(阎人社发〔2022〕33号)精神,通过总量管理提高卫健系统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感谢您对我区基层卫生人才工作的关心,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建议。

西安市阎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博 029-86205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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