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凤凰路街道办事处对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2号建议的复函

类别:
签发人:
阎凤街建函〔2023〕6号

类别B

签发人:宋国良

阎凤街建函〔2023〕6号

谈秦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居民小区电动车智能充电桩(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加强规划设计,从源头上治理小区电动车充电问题。协调规划部门在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时,对设置电动车充电设施进行审核把关。协调住建部门将电动车充电设施配建情况纳入整体工程施工管理和竣工验收范畴。督促还未建设电动车充电桩的小区物业建设充电桩,制定严格的电动车存放、充电管理规定,对电动车进行有序停放、集中管理,对电动车充电设施及配置的消防器材进行统一维护。

二是加大监管力度,解决住宅小区电动车停放充电安全隐患问题。街道、社区网格员及管事长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管理单位加强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在居民住宅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行为,引导居民规范有序停放电动车以及安全充电。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电动车消防安全意识。街办及社区持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印制张贴发放宣传册、入户劝导、小区微信群提醒等方式将电动车飞线充电危险性和安全充电重要性告知居民,通过“阎良区凤凰路街道”微信公众号多次推送关于电动车充电安全知识及警示教育信息,结合社区党日活动等时机,组织居民集中观看相关事故警示教育片,不断提高居民安全意识。

西安市阎良区凤凰路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4日

联系人及电话:叶丹阳 029-8620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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