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区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99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
签发人:
阎建提函〔2024〕56号

类别:A

签发人:康 震

阎建提函〔2024〕56号

邓品高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物业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于您的建议我们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做好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一、深化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建立完善物业行业党组织,加强党对物业行业的领导,发挥政治引领作用。通过物业企业成立党组织,发展党员,招聘党员为物业工作人员,创建“红色物业”企业、小区等方式,实现党的领导全覆盖。建立物业企业党建工作台账,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党建联建,通过党的领导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二、建立完善物业“红黑榜”制度。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加强物业服务企业项目监管,建立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红黑榜”制度,推动阎良区物业服务水平提升和群众物业服务满意度提高,完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和退出机制,加大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提升服务意识,落实服务质量主体责任,健全服务质量保障体系。

三、严格落实检查执法。落实市政府已明确的住宅小区执法清单,区级部门、街办要敢于曝光问题,对于服务质量差、群众满意度低的企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置。加强协调配合,建立联合检查、联合执法的联动机制,共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住宅小区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四、积极化解矛盾纠纷。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做好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理,对物业管理涉及的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要深入细致地开展全方位、全天候、拉网式大排查、大起底,切实把各类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摸清摸准摸透,坚决防止漏管失控,做到早发现、早分析、早介入,防患于未然。做好宣传引导、思想教育等工作,综合运用纠纷调处、心理疏导等方法手段,开展多元调解,做好政策解释和心理服务,推动“事心双解”,提升化解效能,切实把各类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

五、加大宣传引导,形成业主积极参与的氛围张贴各类宣传标识,提醒广大居民住户自觉维护小区环境,落实文明停车、安全充电宣传教育,通过发放宣传单、设置宣传点和张贴温馨提示单等多种方式进行文明、安全提醒,形成居民积极参与、积极配合的良好氛围。

六、强化监督,提高小区自治水平。建立业委会向社区党组织定期报告工作制度,业委会在对物业服务企业选聘、环境改造、公共设施完善、动用大额维修资金等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前,主动向社区党组织报告并书面向街道报备。建立业主大会及其业委会运行信息公开机制,督促业委会定期公开小区公共收益、经费开支以及业主关心的其他事项,完善业委会经费使用公示和审计制度,保证业委会在街道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提升小区居民自治水平。

西安市阎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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