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28号提案的复函
周友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宠物犬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公安工作。
近年来,分局紧盯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犬类管理问题,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扎实开展限制养犬工作,规范文明养犬行为,持续深化以下措施:
一是做好限制养犬基础工作。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全区文明养犬管理工作的通知》《集中开展涉犬类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积极组织住建、城管、市场监管、卫健、农林、民政等部门,全力做好犬类管理基础摸排、注册登记、巡查整治和文明养犬宣传动员等工作。
二是不断加强犬只规范管理。常态化组织警力,在全区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专项巡查,及时发现纠治不文明遛犬、圈养禁养犬等行为,捕抓流窜无主犬、流浪犬,查验携犬出门犬主养犬登记证件,对未办犬证、犬证未年审等情况进行依法查处,倒逼群众严惩文明养犬的良好习惯。同时,按照《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职责划分,分局向区城管执法局发送《公安提示函》,建议加强公共场所犬只排泄管控工作。
三是持续加大文明养犬宣传力度。不断丰富文明养犬宣传形式,通过阎良公安微信公众号、社区警民微信群,滚动发布文明养犬相关信息;深入社区、村组、广场、公园等场所张贴《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宣传海报,悬挂文明养犬提示牌、横幅;组织流动宣传车,播放文明养犬音频资料,加大宣传引导的覆盖面,在全社会营造文明养犬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分局将持续深化限制养犬各项工作机制,加大犬类日常管理、巡查整治和违法查处力度,创新文明养犬宣传教育方式,不断提升限制养犬工作成效。
西安市公安局阎良分局
2025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