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73号提案的复函
焦花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诉讼保全业务办理力度切实做到司法为民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诉讼保全工作的基本情况
诉讼保全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生效裁判顺利执行的重要制度。近年来,我院持续优化保全工作机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相关要求开展诉讼保全业务办理工作,通过简化流程、强化协作、推进信息化建设等措施,努力提升了诉讼保全业务办理质效,但仍存在部分案件办理周期较长、渠道衔接不畅等问题,您提出的建议对我院改进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二、针对建议的具体落实措施
一是多措并举优化诉讼保全办理,提升司法服务效能。设立“保全业务专用窗口”,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受理、审查、材料流转等工作,窗口提供业务咨询、材料预审、进度查询等全流程服务,确保当事人“只跑一次”。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保全申请,实行“当日受理、当日审查、当日移送”,将平均办理周期由5个工作日缩短至48小时。对紧急保全案件,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审查处理。推行“容缺受理”机制,对非关键性材料缺失的申请,允许当事人书面承诺后先行受理,后续通过线上补交或邮寄补充,避免因材料不全延误办理。
二是深化部门协同联动,凝聚保全执行合力。建立立案庭、审判庭、执行局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内网平台实时传递保全裁定书、财产线索等材料,确保各环节无缝衔接。对诉中财产保全案件,积极使用执行办案系统,运用“总对总”查控系统,一键查控被保全人名下银行、不动产、车辆登记信息等,确保财产查控的准确性和全面性,缩短财产线索核实时间,实现“线上查封、冻结”,缩短办理用时。对异地财产需采取保全措施的案件,积极使用执行指挥平台异地委托执行功能,避免跨区域出现延误。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提升专业化水平。开展加强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定期组织法官、执行人员开展诉讼保全业务专项培训,提升干警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保全条款的使用能力。
下一步,我院将持续深化诉讼保全机制改革,强化智慧法院技术应用,提升保全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切实发挥保全制度在保障执行、化解矛盾中的积极作用。
感谢您对法院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继续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
2025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