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消防救援大队对区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65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
西安市阎良区消防救援大队
签发人:张 鑫
阎消函〔2025〕2号

对区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65号提案的复函

王菀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出的《加强托管监管 谨防托管“脱管”》收悉。感谢您对消防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校外托管场所消防建审验收权限问题。根据职能调整安排,我大队自2018年8月起,已将消防建审验收相关权限正式移交至住建局。后续校外托管场所的消防建审验收工作,由该局负责开展。

二是关于校外托管场所消防日常监管分工问题。经核查,阎良区现有“小饭桌”共109家,场所面积均在300㎡以下,属于 “九小场所”范畴。依据相关规定,此类场所的日常消防安全监管工作,由辖区公安派出所具体负责,重点对消防器材配备、防火分隔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三是职能部门履行主体责任问题。由市场监管局(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定期组织公安、消防、属地街办等部门,围绕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场所规范等方面开展联合检查,形成监管合力,切实保障校外托管场所安全有序运营。

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如对消防工作有其他意见或建议,欢迎随时与我们沟通交流。

西安市阎良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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