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
签发人:禚昭启
阎卫提函〔2022〕2号
西安市阎良区卫生健康局对区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97号提案的复函
程峰委员:
您提出的“进一步加强我区儿童青少年视力监测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儿童眼及视力保健技术规范》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的要求,为综合防控阎良区儿童青少年近视,根据《西安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市教发[2019]150号)、《阎良区教育局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十项措施》(阎教发[2018]58号)和《阎良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阎教发[2019]47号)的要求,由区教育局牵头、区卫健局配合完成视力筛查及视力检测工作。为科学指导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管理工作,建立了阎良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专家库。
二、工作内容
1.全区中小学生视力监测1次。
2.全区中小学生视力筛查1次。
3.配合中小学校做好中小学生视力监测、筛查及电子健康档案更新工作。
三、监测与筛查内容
按照《西安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要求,配合中小学校每年9月进行视力监测及视力筛查各1次。视力监测采用《GB11533—2011国际对数视力表》和串镜检查的方法,对监测中发现的视力不良儿童青少年,进一步进行视力筛查(电脑验光仪)。对筛查中发现的近视及其他屈光不正的高危儿童青少年,针对个体情况提出精准预防近视指导及科学诊疗意见和建议。定点检查机构于筛查结束1个月内,将筛查结果集中反馈学校。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西安市阎良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8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养森
抄送:区政协学提委,区政府办督查科。
附件4
西安市阎良区政协九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
办理结果征询意见表
委员姓名 | 程峰 | 提案号 | 第97号 | 电话 | 18392663099 | |||||
通讯地址 | 区教育局 | |||||||||
案 由 | 进一步加强我区儿童青少年视力监测工作的提案 | |||||||||
承办单位 | 阎良区卫生健康局 | 答复时间 | ||||||||
您对此提案办理结果的意见(属于哪种情况的,请在其下边空格内划个“√”)。 | ||||||||||
满 意 | 比较满意 | 不 满 意 | ||||||||
您对办理提案工作的具体建议和意见(如此栏写不下,请另附纸续写)。 | ||||||||||
委员签名: 2022年 月 日 | ||||||||||
备 注 | 1.承办单位要将《办理结果征询意见表》送给所提提案的每一位委员,并负责收回和送到区政协学提委、区政府办督查科。 2.请代表在收到承办单位答复函后填写本表,在满意程度栏中的空格内填写“√”,并签写姓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