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阎良区卫生健康局对区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97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B

签发人:禚昭启

阎卫提函〔2022〕2号

西安市阎良区卫生健康局对区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97号提案的复函

程峰委员:

您提出的“进一步加强我区儿童青少年视力监测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儿童眼及视力保健技术规范》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的要求,为综合防控阎良区儿童青少年近视,根据《西安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市教发[2019]150号)、《阎良区教育局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十项措施》(阎教发[2018]58号)和《阎良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阎教发[2019]47号)的要求,由区教育局牵头、区卫健局配合完成视力筛查及视力检测工作。为科学指导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管理工作,建立了阎良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专家库。

二、工作内容

1.全区中小学生视力监测1次。

2.全区中小学生视力筛查1次。

3.配合中小学校做好中小学生视力监测、筛查及电子健康档案更新工作。

三、监测与筛查内容

按照《西安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要求,配合中小学校每年9月进行视力监测及视力筛查各1次。视力监测采用《GB11533—2011国际对数视力表》和串镜检查的方法,对监测中发现的视力不良儿童青少年,进一步进行视力筛查(电脑验光仪)。对筛查中发现的近视及其他屈光不正的高危儿童青少年,针对个体情况提出精准预防近视指导及科学诊疗意见和建议。定点检查机构于筛查结束1个月内,将筛查结果集中反馈学校。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西安市阎良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8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养森

抄送:区政协学提委,区政府办督查科。

附件4

西安市阎良区政协九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

办理结果征询意见表

委员姓名

程峰

提案号

第97号

电话

18392663099

通讯地址

区教育局

案 由

进一步加强我区儿童青少年视力监测工作的提案

承办单位

阎良区卫生健康局

答复时间


您对此提案办理结果的意见(属于哪种情况的,请在其下边空格内划个“√”)。

满 意

比较满意

不 满 意




您对办理提案工作的具体建议和意见(如此栏写不下,请另附纸续写)。




委员签名: 2022年 月 日

1.承办单位要将《办理结果征询意见表》送给所提提案的每一位委员,并负责收回和送到区政协学提委、区政府办督查科。

2.请代表在收到承办单位答复函后填写本表,在满意程度栏中的空格内填写“√”,并签写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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