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的通知


 

西安市阎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安市阎良区投资合作和商务局

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各街办、各开发区:

根据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安市商务局、西安市投资合作局三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的通知精神,按照区政府领导批示要求,为扎实做好我区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严格规范市场准入管理。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责清单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各有关部门、街办、开发区要认真领会改革精神,切实加强市场准入规范管理。对清单所列禁止准入事项,严格禁止市场主体进入,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对清单所列许可准入事项,需要市场主体提出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需要具备资质条件或履行规定程序的,行政机关应当指导监督市场主体依照政府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准入方式合规进入;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不得设置市场准入审批事项,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各有关部门、街办、开发区要研究清单事项与现有行政审批流程相衔接的机制,避免出现清单事项和实际审批“两张皮”。

二是认真梳理研究有关市场准入事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遵循“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各有关部门、街办、开发区要高度重视,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管理要求,认真梳理研究职能范围内或对口街接国家部委有关工作领域的市场准入事项和许可措施,确保全覆盖、无漏项,并及时提出清理、调整建议,有关情况将作为我区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重要基础和直接依据,涉及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的,请转隶后归属部门负责相关工作。

三是建立健全实施工作机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街办、开发区要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要求、细化责任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切实形成工作合力,扎实做好本部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工作。

注:1.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平台http:/tgs.ndrc. gov.cn/fmqd/qdsmjqw/ ; 2.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的通知http://tgs.ndrc. gov.cn/fmqd/qtgg/201812/t20181228924068.html。

                         

 

  西安市阎良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西安市阎良区投资合作和商务局

  2019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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