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教通〔2020〕34号
西安市阎良区教育局关于印发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义务段学校:
现将《西安市阎良区教育局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西安市阎良区教育局
2020年5月15日
西安市阎良区教育局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控辍保学是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重要内容,是保证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义务教育的基本要求,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义务教育,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一件大事,对于保障公民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提高全民素质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目标任务
依法保证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不让一个学生失学,确保我区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100%,贫困家庭子女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0%。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教育局成立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 辉 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本利 区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杨福德 区教育局党委委员、区政府总督学
成 员:程 峰 局教育科负责人
李 扬 区政府督导室负责人
张 县 局办公室负责人
展建林 局计财科负责人
高 键 局安稳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教育科。办公室主任由程峰担任。办公室负责部署、协调“控辍保学”工作;局机关相关处室根据职责负责相关工作。
四、工作措施
1.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思想认识。各义务段学校要积极向社会和家长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并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使学生依法维护自身接受教育的权利。
2.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各义务段学校要建立控辍保学报告制度,校领导、班主任、科任教师包抓制度,学籍管理制度、家访登记制度等;强化对学生的分类指导,积极开展控辍保学“五个一”活动,加强对学生的心理辅导,不断丰富学生的校园生活,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3.规范教学行为,减轻学生负担。各义务段学校要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标准开齐、开足所有课程,努力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育教学质量,面向全体学生,不以考试成绩排名次、排学号、排座次;不歧视学困生;不强行或变相要求其退、休、转学;切实减轻学生的过重课业负担,不擅自集体有偿补课;学校还要倡导教师利用业余时间,无偿地为学困生补差;在课堂教学中开展梯次教学,营造一个相对宽松的学习氛围,使每个学生都有展示自我、发挥特长的机会,增加他们的学习兴趣和自信心。
4.加强交流探讨,重视特殊群体。各义务段学校要定期召开控辍保学工作会,交流经验。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职业行为,防止因学校和教师行为不当引起学生辍学。坚决杜绝校园欺凌行为以及因此造成的学生辍学。特别是做好残疾学生控辍保学工作,将辖区内残疾学生全部纳入学籍管理,重度残疾学生送教上门,轻度学生就读特教学校或随班就读。
5.坚持因地制宜,提高工作实效。各义务段学校要发挥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的作用,积极开展“大家访”活动,通过谈心和单独辅导对贫困家庭学生、留守儿童、残疾学生、学困生积极开展心理激励和学业帮扶,帮助其树立学习信心,避免因丧失学习动力而辍学。
6.加强学生管理,规范控辍流程。各义务段学校要随时掌握学生在校情况,对48小时未到校又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学生,一经发现学生辍学,应当立即向区教育局和学生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报告,扎实做好劝返工作。
7.规范学籍管理,强化动态监控。各义务段学校要依托学籍管理系统,认真核查学生学籍变动情况,包括学生转入、转出、休学和复学等情况,坚持周报和月报制度,每周五通过系统上报学生信息,每月25日前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小结,将月报表经学校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局教育科;各中心校负责督导检查、汇总上报辖区小学控辍保学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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